| 网站首页 | 淘宝乐园 | 一饱眼福 | 新法速递 | 微信 | 年历 | 办公 | 留言 | 
您现在的位置: 生活丛林网 >> 教育律师网 >> 教育厅文件 >> 综合文件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字体:
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新疆教育…    文章来源:新疆教育厅    点击数:2024    更新时间:2016-04-07    

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新教资办〔20162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区属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学校:

    目前,国家和自治区建立了自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政策的实施,基本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有效促进了教育公平。根据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先扶智”的总体要求以及自治区扶贫工作的一系列要求,为实现我区学生资助工作“精准资助”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各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015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将“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作为脱贫攻坚“五个一批”之一,要让家庭经济困难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不断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每一个学生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推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切实将思想和认识提高到中央和自治区对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上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精准资助”和“差异化资助”制度,确保“一个资助对象不能少”,努力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二、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评定

    “十三五”期间,我区学生资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为目标,以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为抓手,推动实施“差异化”资助,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创新资助育人途径和方式,努力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努力实现“全覆盖”。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对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各地、各学校要全面、准确掌握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儿童)信息,并把这些学生(儿童)全部纳入资助范围,确保“一个不能少”。

    (二)进一步完善资助方式,努力实现“精准资助”。各地、各校要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

1.在“预算分配”上精准。各级教育部门要摸清本地区、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根据贫困学生分布状况研究制定合理的资助资金分配方案,避免“平均分配”现象;在分配高中国家助学金时,要综合考虑辖区高中学生贫困面,并适当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将“精准资助”理念贯穿到学生资助工作的全过程。

2.在“资助对象”上精准。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完善认定机制,坚决杜绝“轮流受助”现象。尤其是高校、普通高中学校在评定国家助学金时,要严格把握资助对象的认定条件,规范资助对象的申请、评审及公示等程序。符合下列条件的要优先给予资助或者给予高等次助学金,实现“精准资助”,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残学生;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因灾致贫、因病致贫家庭;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3.在“资助力度”上精准。各地、各学校要加强与人口、民政、扶贫等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除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各地和学校要根据受助学生(儿童)贫困程度分档发放资助资金,不搞一刀切,不搞平均主义。特别要加大对特困学生的资助力度,避免“平均资助”现象,实现“差异化”资助,对于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地、各校要给予重点资助,坚持应帮尽帮,确保帮扶不遗漏,资助不冒领。

(三)进一步加强学籍监管,确保受助学生信息真实准确。为确保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发挥资金效益,杜绝套取、骗取中职资助资金的行为。各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数据核查工作,坚决避免出现中职学生学籍与高校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及外地各级学校学生学籍重复的问题,严禁虚假注册学生学籍,套取财政资金。要高度重视大龄学生享受中职资助政策的问题,对于不符合全日制要求的大龄学生,坚决不允许纳入资助政策范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学籍查重问题,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016316

文章录入:mredu    责任编辑:mredu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
    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
    第三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暑期安…
    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
    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
    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法治…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