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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新疆职业…    文章来源:新法规速递    点击数:3993    更新时间:2013-03-06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新职领办字﹝2012﹞2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11]16号)、《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1]1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一)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近年来,自治区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建设自治区培训基地11个(其中国家级培训基地3个);大规模开展教师培训活动,培训专业教师1万多人次;支持学校面向社会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任教,优化了教师队伍结构;师德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提高,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二)职业教育发展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自治区加速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进入到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新阶段。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教师数量不足,“双师型”教师和兼职教师比例偏低,实践教学能力薄弱、基层学校双语教育薄弱等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因此,必须要把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强规划,加大投入,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努力开创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二、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以推动教师专业化为引领,以“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创新制度和机制为动力,以完善培养培训体系为保障,以实施《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见附件1)和《南疆四地州和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8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计划》(见附件2)为抓手,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专兼结合的高素质职业教育教师队伍。
    (二)工作目标
    教师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按照《自治区职业学校编制管理办法》,开展职业学校核编工作。到2015年,职业学校生师比达到规定要求,专业教师中兼职教师的比例达到30%以上。
    素质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15年,专任教师中,学历达标率超过95%,研究生层次教师比例逐步提高;“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50%。少数民族教师汉语授课能力全面提高。教师师德水平明显提高,普遍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具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
    培养培训体系更加完善。进一步加强国家和自治区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到2015年,建设教师企业实践单位20个,探索建立校企合作开展教师培养培训的模式,基本形成具有职业教育特色、新疆特点的教师培养培训标准和课程体系。

    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
    (一)加强师德建设
    认真执行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把师德建设作为职业学校工作评估的重要指标。
    (二)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
    加强新教师培养。通过对口支援、委托培养、免费师范生等方式,加大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工作力度。改革招生制度,拓宽招生渠道,提高生源质量。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强化企业实践和职业学校实习环节。加快研究生层次教师培养步伐,引导和支持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设立兼职教师岗位。实施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兼职教师推进项目,支持职业学校设立一批兼职教师岗位,解决兼职教师的待遇和管理问题,切实发挥好兼职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各地和学校要制定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政策与管理办法,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加强对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技术人员的引导和管理,提高他们指导和管理学生的能力,增强学生顶岗实习的效果。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教育、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做好专兼职教师配备工作,建立和完善技能型人才从教的制度。完善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充实专业教师任职资格条件,增加汉语授课能力、相关企业工作经历和职业能力方面的要求。规范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序列,实现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独评审,适时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完善继续教育制度
    建立新任教师上岗培训制度。对新任教师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培训,着重提高职业教育认知水平、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全面推进和落实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把汉语授课作为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校本培训。各地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职业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实施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组织开展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和自治区级培训,包括区内培训、区外培训、国外培训和企业顶岗培训,加快培养一批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
    实施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把企业实践作为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形式,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办法,探索工作机制,搭建实践平台,积极推动企业实践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四)加强培训基地建设
    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需求,依托普通本科院校、职业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单位建设。实施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重点建设一批教师培养培训专业点,改善基地实验实训条件;开发一批具有职业教育特色、地方特点的教师培养培训课程和教材。

    四、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统筹和领导,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需要,制订本地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保障经费投入
    自治区从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教师队伍建设经费。各地要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经费。地方教育事业费和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均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职业学校也要在公用经费和其他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师队伍建设。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大力宣传职业教育教师师德楷模和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先进典型。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教学能力竞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竞赛等活动,引导教师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向全社会展现职业教育教师的风采。

    附件:1.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南疆四地州和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8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计划

附件1:
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教育科学发展,自治区决定,2012-2015年,实施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适应职业教育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需要,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少数民族教师汉语授课能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深化校企合作、提高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大幅度提高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为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2-2015年,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要求,在组织国家级培训的同时,组织5200名专业骨干教师参加自治区级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特别是实践教学和课程设计开发能力;支持700名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提高教师的产业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支持职业学校设立兼职教师岗位2000个,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支持480名校长及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和研修,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支持11个国家和自治区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重点支持专业点、实训条件和内涵建设;建立区内职业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制度。

    三、计划内容
    (一)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1.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
    培训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2000人,其中国内培训(包括区内培训)1000人、企业顶岗培训1000人,培训对象为高等职业学校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教师。国内培训为期4周,采取集中培训、企业实践、小组研讨等形式组织,主要学习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企业顶岗培训为期8周,重点熟悉相关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生产工艺与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培训任务由国家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承担。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
    培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2800人,培训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教师。培训为期12周(含企业实践4周),采取集中培训和企业实践交替的模式进行,主要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职业教育理论和专业教学方法。培训任务由国家和自治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和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承担。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基础强化培训
    培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400人,培训为期一年,系统学习职业教育理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专业教学方法等。
    (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组织遴选700名职业学校青年教师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参加企业实践的对象是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40岁以下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践为期6个月,采取“师带徒”模式,通过现场观摩、技能训练、专题讲解、交流研讨等形式实施,重点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并结合企业实践改进实践教学。
    (三)兼职教师推进项目
    支持职业学校设立2000个兼职教师岗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量考评和薪酬补助机制。所聘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是在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企业在职人员优先聘用。每个兼职教师岗位工作量原则上不少于160学时/学年,可根据教学需要聘请1位或多位兼职教师。各地和学校要制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完善兼职教师聘用程序,建立兼职教师资助项目公示制度,及时将聘用信息向社会公开。
    (四)校长及管理人员培训项目
    (1)教学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培训职业学校教学管理人员600人次,培训为期1周,学习职业教育教学管理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帮助他们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推进和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
    (2)校长岗位培训
    培训职业学校校长120人,培训为期3周,采取专题讲座、岗位见习、小组研讨、考察学习等形式组织,把学习理论与研讨问题、总结经验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主要学习职业教育政策法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动态、职业学校管理理论与实践等。
    (3)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国(境)外研修
    选派职业学校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120人赴国(境)外研修,为期4周,主要学习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现代教育技术和课程开发手段等。
    (五)师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支持建设11个国家和自治区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重点建设22个专业点,改善实训条件,加强内涵建设。支持本科层次的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基地,牵头组织职业学校、行业企业等方面的力量,共同开发6个职业教育师资本科专业的培养标准、培养方案、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
    (六)区内职业学校教师对口支援项目
    每所国家和自治区示范性职业学校对口支援1所边远贫困地区的职业学校,为期3年。每所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学校选派1名教学管理干部、3名专业骨干教师到受援学校担任校级领导和专业带头人。与此同时,受援学校选派教学管理干部和专业骨干教师到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学校挂职和培训。

    四、项目经费
    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校长及管理人员培训研修项目所需经费,以自治区财政投入为主,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食宿费和交通补贴等费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职业学校和教师个人负担。兼职教师推进项目经费、区内职业学校教师对口支援项目由自治区财政、地方财政和职业学校共同负担,主要用于兼职教师课酬补助。师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由自治区财政专项支持,各项目单位要相应加大投入力度。

    五、工作要求
    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建设工作,在自治区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由自治区教育厅牵头,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组织实施。各地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以提高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少数民族教师汉语授课能力为重点,着力培养一大批“双师型”专业骨干教师。
    1.统筹规划,分级实施。按照自治区和地、州、市两级组织的方式,自治区财政在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中主要起引导和示范作用,各地、州、市要充分发挥的主体作用,制定本地区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并统筹安排项目所需经费。
    2.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各级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起主导作用,各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对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要充分调动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和教师个人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财政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
    3.加强管理,力求实效。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及时反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项目实施的各项要求。各地、州、市要制定具体的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自治区将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自治区财政支持的项目将向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倾斜。

附件2:
南疆四地州和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8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计划

    “十二五”期间,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决定,在南疆四地州和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重点建设8所中等职业学校(喀什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莎车县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克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阿克苏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库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田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墨玉县创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霍尔果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8所中等职业学校),支持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为做好8所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完工后正常投入使用,特制定8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计划。

    一、目标任务
    适应中等职业教育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需要,以“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落实教师编制,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建立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充分发挥对口支援省市的优势,加快建设一支满足8所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教师队伍。
    8所中等职业学校现有教师526人,到2015年达到2723人,需要补充2197人,其中2013年554人,2014年852人,2015年791人。

    二、主要措施
    (一)“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实施“免费师范生”职业教育师资培养计划定向培养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教师1538人(按需补充人数的70%计算),其中2013年388人,2014年590人,2015年560人。
    (二)从内高班毕业生中选拔聘用。从内高班升入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中选拔,补充教师439人(按需补充人数的20%计算),其中2013年111人,2014年177人,2015年151人。
    (三)从社会上特别是企事业单位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聘请兼职教师220人(按需补充人数的10%计算),其中2013年55人,2014年85人,2015年80人。
    (四)发挥对口支援省市的优势。从对口支援省市的职业学校中,选择理念先进、经验丰富的管理干部和专业骨干教师对口支援8所中等职业教育,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实施8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必须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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