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淘宝乐园 | 一饱眼福 | 新法速递 | 微信 | 年历 | 办公 | 留言 | | |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生活丛林网 >> 教育律师网 >> 案例分析 >> 正文 | ![]() ![]() |
|
|||||
浙江一父亲让12岁女儿开车酿悲剧 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 | |||||
作者:郑黎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1352 更新时间:2013-12-30 ![]() |
|||||
邹某75年出生,是两个女孩和一个男孩的父亲。今年1月份,他带着三个小孩,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从江西来到宁波市鄞州区。邹某右小腿缺失,行动不便,中年丧妻,就想让12岁的女儿红红(化名)分担一些家庭负担。于是,他决定教红红学开三轮摩托车。虽然他明知未成年人不能驾驶机动车,而且自己也没有机动车驾驶教练资格证,但是他觉得开车并不难,女儿完全可以学会。 邹某坐在副驾驶室上,指点红红在一条人少的非机动车道上开了几次,发现她开得渐渐平稳后,就让红红的弟弟妹妹坐在车子的后排,自己还是坐在副驾驶上。但是,红红心理一着急,打错了方向,还刹车当油门踩,瞬间冲上了路边的土坡,连人带车掉入了土坡另一侧的河里。 红红挣扎着打开车门,浮到了水面上,抓住了旁边父亲的手。幸好一名路人将红红和邹某成功救了上来,但等警察将红红的弟弟妹妹捞上来的时候,两人都已经断气了。 |
|||||
文章录入:mredu 责任编辑:mredu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没有相关文章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 |
![]() |
李宪生 版权所有(2003-2025)*****公案备案:新公网安备65010502000994号***** 站长:李宪生189975126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