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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字体:
新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作者:新疆政府    文章来源:天山网    点击数:4007    更新时间:2013-07-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年1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篇 开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

    第一章 基础和环境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战略选择

    第三章 主要目标

    第二篇 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

    第一章 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

    第一节 石油天然气工业

    第二节 煤炭工业和现代煤化工产业

    第三节 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第四节 现代农牧产品加工业

    第五节 纺织工业

    第六节 钢铁、建材、化工和轻工业

    第二章 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一节 新能源产业

    第二节 新材料产业

    第三节 生物产业

    第四节 现代装备制造业

    第五节 电子信息产业

    第三章 加快产业园区建设

    第三篇 大力推进农牧业现代化

    第一章 强化特色农业基础地位

    第二章 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

    第三章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四章 健全现代农牧业支撑体系

    第五章 大力实施“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

    第六章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第四篇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第一章 构建城镇化战略新格局

    第二章 稳步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

    第三章 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篇 大力发展服务业

    第一章 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

    第一节 现代物流业

    第二节 金融保险业

    第三节 商务服务业

    第二章 发展面向消费的服务业

    第一节 文化、体育产业

    第二节 商贸服务业

    第三节 房地产业

    第四节 社区服务业

    第三章 做大做强旅游业

    第四章 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

    第六篇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一章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第二章 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章 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第四章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第七篇 深化体制改革

    第一章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第二章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三章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第四章 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第五章 积极稳妥推进价格体制改革

    第六章 加快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第七章 深化农村改革

    第八篇 构筑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

    第一章 加快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

    第二章 打造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

    第一节 大力发展对外贸易

    第二节 加快向西开放平台建设

    第三节 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第三章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第一节 积极合理利用外资

    第二节 加大经济技术合作力度

    第九篇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一章 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第一节 科学合理有序开发资源

    第二节 节能降耗

    第三节 循环经济

    第二章 保护修复自然生态

    第三章 加强环境保护

    第十篇 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章 天山北坡经济带

    第二章 天山南坡产业带

    第三章 南疆三地州贫困地区

    第四章 高寒地区

    第五章 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

    第十一篇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章 水利工程建设

    第二章 交通建设

    第一节 铁路

    第二节 公路

    第三节 民航

    第四节 管道

    第三章 电力建设

    第一节 电源

    第二节 电网

    第四章 信息化建设

    第一节 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 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

    第十二篇 实施科教兴新和人才强区战略

    第一章 加快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第二章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第三章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三篇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第一章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第二章 提高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 繁荣公共文化

    第十四篇 全力做好对口援疆工作

    第一章 对口援疆工作总体任务

    第二章 完善对口援疆工作机制

    第十五篇 构筑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第一章 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第二章 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

    第三章 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章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第五章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六章 加强公共安全和国防安全

    第十六篇 发展壮大兵团经济

    第一章 主要目标

    第二章 重点任务

    第十七篇 加强党的领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章 统筹调控

    第二章 加强协调

    第三章 监督评估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推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时期。在新时期新阶段,编制并实施好“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于推动我区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篇 开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

    第一章 基础和环境

    “十一五”时期,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新疆发展和稳定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中发11号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重大自然灾害的挑战,坚决排除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和干扰,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取得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成就,“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目前,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改革开放成效显著,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物质基础、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群众基础不断巩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新时期和新阶段。 

 
 

    “十二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疆在国家战略全局、核心利益中的特殊重要性,高瞻远瞩,统揽全局,作出了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总体战略部署,突出强调了新疆发展和稳定的特殊重要地位、特殊重要意义和新疆肩负的特殊重要任务。新疆是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是祖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是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是国家战略资源的重要基地;新疆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关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已经进入把新疆建设成为西部强区、全国可持续发展重要支点的新阶段,进入不断满足全疆各族人民群众求发展、谋富裕、思稳定、盼和谐美好愿景的新阶段,进入全力以赴把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把长治久安工作搞扎实的新阶段。

    在新时期和新阶段,我区拥有推进跨越式发展的诸多有利因素:

    ——拥有趁势而上的历史机遇。综合研判国际国内形势,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将呈现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态势,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产业结构调整和消费结构升级蕴藏着巨大的需求潜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推进,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明显加快,为我区跨越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拥有资源优势和后发优势。新疆战略资源丰富,尤其是作为全国重要的能源资源生产基地和进口能源资源的重要战略通道地位将进一步凸显,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是实现我区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

    ——拥有加快对外开放的地缘优势。“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快形成全面开放、向西开放的新格局。新疆与周边国家合作潜力很大,加快建设国家战略层面的特殊经济开发区,打造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将为我区跨越式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

    ——拥有全国人民鼎力支持的政治优势。“十二五”时期,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我区的支持力度,举全国之力开展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用于民生、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等重点领域的投资大幅增加,经济、科技、教育、人才援疆全方位推进,为我区跨越式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拥有加快发展的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半个多世纪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就,国民经济综合实力显著提高,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为我区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进入发展的新时期和新阶段,新疆同全国一样,社会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受诸多因素影响,新疆经济发展滞后;经济结构不合理;区域发展不平衡;生态环境脆弱,结构性缺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人才严重匮乏,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分裂和反分裂斗争尖锐复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面轮要任社会发展规划,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我们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光荣的政治使命感和强烈的工作紧迫感,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牢固树立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坚定信心和雄心壮志,发挥 “新疆效率”,更加奋发有为地开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战略选择

    “十二五”时期,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深入实施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始终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始终把改革开放作为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发展进步的基本前提,努力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科学跨越发展。要注重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的发展,注重加速发展方式转变、不断调整结构的发展,注重惠及民生、改善民生的发展,注重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发展,注重廉洁高效、开放和谐的发展。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始终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推进跨越式发展。

    ——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科学跨越发展的必由之路,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通过科技领先、自主创新,抢占现代产业的制高点,在发展中促转型,在转型中谋发展,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民生优先。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群众第一,把保障和改善各族人民生活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定不移地把公共资源特别是财政资源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众倾斜,加快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集中力量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全区各族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得到实惠,走向共同富裕、走向现代文明,实现富民与强区的有机统一。

    ——坚持两个可持续。要突出生态文明建设,注重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推动优势资源科学合理有序开发,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之路,加大绿色投资,倡导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增长,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和谐稳定。要始终站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政治高度,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坚持维稳工作常态化,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的工作原则和重点,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反对民族分裂,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十二五”时期的战略选择是: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技教育为支撑,加速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改革开放,打造中国西部区域经济的增长极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

    ——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进一步弘扬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传承和提升区域特色文化,激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活现代文化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内涵,发挥教育、凝聚、鼓舞和引领作用,努力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的精神,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以科技教育为支撑。充分发挥科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实力、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方面的支撑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和引进大批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人才,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深度拓展和提升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做大做强现有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产业制高点,积极培育和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群发展,通过新型工业化强有力的拉动,推进跨越式发展。

    ——加速推进农牧业现代化。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牧业,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牧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牧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牧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牧业,不断提升农牧业产业层次和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和农牧民收入,促进新疆由农牧业大区向农牧业强区转变。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树立现代城市理念,突出产业支撑,以提升城市竞争力为核心,增强城市的经济带动力和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支撑功能强大的城市格局,充分发挥城市和小城镇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扩大就业、拉动消费的重要作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加快改革开放。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筑科学跨越发展的体制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以大开放促大发展,加强大开放的平台和通道建设,打造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着力提升向西开放水平,构建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

   第三章 主要目标

    新时期新阶段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是: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新疆实际的发展路子,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到2015年我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和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民族团结明显加强,社会稳定明显巩固。

    ——经济总量。“十二五”期间,全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以上,五年累计完成36000亿元(其中工业和能源投资约15000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8%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7%以上;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更趋合理,三次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7%以上,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速明显高于同期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城乡结构进一步优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率达到48%。

    ——科技教育。科技教育水平明显提升,九年义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高到88%,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

    ——资源环境。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工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限额标准或国内先进水平,有效控制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5%。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4.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5%。

    ——民生保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000 元以上,年均增长11%以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900元以上,年均增长11%以上。就业状况明显改善,城镇新增就业累计2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更加注重人口素质的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第二篇 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化、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化,建设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和储备基地、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建成国家绿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出口基地。推进优质棉纱、棉布、棉纺织品和服装加工基地建设。
    第一章 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
    充分发挥矿产和农牧产品资源优势,立足现实产业基础,不断优化结构,延伸产业链,加快发展制造业,在新的起点上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全面提升竞争力,实现优势产业率先跨越。
    第一节 石油天然气工业
    加快塔里木、准噶尔和吐哈三大盆地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步伐,扩大开采规模,确保油气产量稳步增长。大力推进疆内企业参与石油天然气下游产品开发,增加油气资源在疆内的加工量,最大限度地延伸产业链,形成一批石化产业集群。重点建设独山子—克拉玛依、乌鲁木齐、南疆和吐哈四大石化基地,抓好大型炼油、大型乙烯、大型芳烃、大型化肥生产,发展塑料、化纤制品、橡胶制品和精细化学品。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周边国家油气资源开发合作,提高合作水平,实现互利共赢。积极推进独山子、鄯善国家级石油储备基地和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国家级成品油储备基地建设。到2015年,原油产量达到3300万吨,天然气450亿立方米,油气当量超过6500万吨;原油加工能力3800万吨,石油储备库容1300万立方米。
    第二节 煤炭工业和现代煤化工产业
    坚持“统筹规划、环保优先、集约高效、有序发展”的原则,认真落实差别化产业政策,大力推进国家煤炭资源转化实施方案,以准东、吐哈、伊犁、库拜四大煤田为重点,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规划建设国家第十四个现代化大型煤炭基地。强化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的调控作用,积极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着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煤炭资源整合,加快建设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大型现代化煤矿,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煤炭资源开发和转化,延长煤炭产业链。
    吐哈煤田以“疆煤东运”为主,适度发展煤电及电力外送;准东煤田重点发展煤电及现代煤化工,参与“疆煤东运”;伊犁煤田以发展现代煤化工为主,适度发展煤电;库拜煤田以供应南疆四地州生产生活用煤为主,适度发展煤电及煤焦化。准北、准南等其它煤田按照经济合理原则,满足当地及邻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用煤需要。以准东、准南、吐哈等煤田为主,加快煤层气勘探开发,建设2~3个煤层气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到2015年,新疆煤炭产能达到4亿吨以上,外运5000万吨。
    依托优质煤炭资源,以伊犁、准东煤炭基地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煤化工,提升传统煤化工,提高技术含量和深加工程度,形成煤制合成氨、煤制二甲醚、煤制气、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焦化七大产业链,尽快建成一定规模的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到2015年,建成煤制尿素260万吨、煤制二甲醚80万吨、煤制天然气600亿立方米、煤制油360万吨、煤制烯烃100万吨、煤制乙二醇100万吨;“十二五”期间新增煤焦化生产能力800万吨。
    专栏3 煤矿及煤化工重点工程
    煤矿:准东煤田重点开发五彩湾、大井、西黑山、将军庙等矿区,建设准东煤田五彩湾矿区三号露天煤矿(1000万吨/年)、准东煤田大井矿区南露天煤矿(1000万吨/年)等项目;准南煤田重点开发艾维尔沟、呼图壁白杨河、昌吉硫磺沟、昌吉阜康玛纳斯塔西河等矿区,建设呼图壁白杨河矿区白杨河煤矿(500万吨/年)、呼图壁白杨河矿区铁列克矿井(300万吨/年)等项目;准北煤田重点开发塔城托里铁喇、和丰和什托洛盖、富蕴喀木斯特等矿区,建设富蕴喀木斯特矿区阿拉安道矿井(1200万吨/年)、塔城托里铁喇矿区一号矿井(240万吨/年)等项目;吐哈煤田重点开发哈密大南湖、托克逊黑山、伊吾淖毛湖、托克逊克(布)尔碱、哈密三道岭、巴里坤、沙尔湖等矿区,建设哈密大南湖矿区一号矿井(1000万吨/年)、托克逊黑山矿区一号露天煤矿(1000万吨/年)等项目;伊犁煤田重点开发伊宁矿区,建设伊宁矿区伊犁四号矿井(600万吨/年)、伊犁二号矿井(1000万吨/年)、伊宁矿区七号矿井(1500万吨/年)等项目;库拜煤田重点开发库车俄霍布拉克、库车阿艾、拜城等矿区,建设库车阿艾矿区大平滩煤矿(240万吨/年)、库尔勒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120万吨/年)等项目,共计产能达到4亿吨。
    煤化工:建成新疆庆华煤化有限公司一期年产55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加快新汶矿业集团(伊犁)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中电投伊南6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等3个项目建设步伐。促进中电投霍城6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6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新疆开滦能源投资公司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昌吉盛新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6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国电平煤尼勒克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准东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新疆龙宇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奇台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准东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特变电工新疆能源准东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新疆庆华煤化有限公司二期年产55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准东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新疆华宏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徐矿新疆公司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哈密紫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8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神东天隆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年产13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等17个项目开工建设。20个项目产能共计767亿立方米。
    加快建设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40万吨煤制油、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60万吨煤基合成油、山西潞安集团540万吨煤制油、新汶矿业伊南基地年产180万吨甲醇转60万吨烯烃、国电平煤公司尼勒克基地年产180万吨甲醇转60万吨烯烃、庆华年产600万吨煤制甲醇转200万吨烯烃、大唐集团180万吨甲醇转60万吨烯烃、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醇氨联产、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合成氨60万吨尿素、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聚氯乙烯50万吨离子膜烧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新疆中能万源化工有限公司40万吨合成氨60万吨尿素、中煤能源伊犁煤电化有限公司伊犁60万吨煤制烯烃、新疆宝泰隆煤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乙二醇、新疆凯禹源矿业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焦化、国电准东煤基化纤原料等项目。
    “十二五”期间,预计全区工业项目总投资10000亿元。
    第三节 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以满足国家战略矿产资源需求为导向,以勘探大型、超大型矿床为重点,实施好“358”项目,重点开展天山、阿尔泰山—准噶尔、昆仑—阿尔金山成矿带基础地质调查和重要矿产勘查。围绕煤炭、铁、铜镍、铅锌、金等急缺的大宗矿产和稀有金属,加强国家急需钾盐、钠硝石等矿产以及南疆地区煤炭资源勘查,实现找矿新突破。到2015年,力争形成一批重要资源后备勘查开发基地,新增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储量,新发现矿产地70处,提供具有大型、超大型资源潜力的矿产集中区域13-20处。加快紧缺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积极发展铁、铜、镍、黄金、铅锌等重要有色金属和钾盐、膨润土、石材等特色非金属矿深加工业,形成一批国家级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基地。推进基础测绘工作,构建新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
    第四节 现代农牧产品加工业
    把推进现代农牧产品加工业发展作为我区由农业大区向农业强区转变、实现农牧业现代化的重要突破口,构建信息服务、科技支撑、产业园区和农产品及加工品外销四大平台,以龙头企业为依托,重点围绕棉花、粮油、林果、畜产品、区域特色农产品,大力发展高科技含量、高档次、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优化农牧产品加工业布局,形成南疆以特色林果精深加工为主、北疆以特色农副产品和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产业格局。到2015年,培育和形成一批销售收入超十亿、上百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比2010年翻一番,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60%,主要农产品二次以上加工转化比重达到30%以上。
    第五节 纺织工业
    以技术进步为支撑,以承接内地纺织产业转移为契机,加快纺织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振兴纺织工业。重点建设阿克苏、石河子纺织工业城,加快发展喀什、呼图壁、沙雅、巴楚、奎屯、库尔勒、博乐等纺织工业园区,做大做强棉纺产业。以大型棉纺骨干企业(集团)为依托,大力发展棉纱精深加工,加快发展中高档优质面料。稳步发展毛纺、麻纺等特色产业。适度发展人造纤维产业,以发展差别化和高性能粘胶纤维为重点,支持玛纳斯和库尔勒两大人造纤维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发展针织、印染、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深加工产业,加快建设纺织品出口加工基地。到2015年,棉纺生产能力达到1000万锭。
    第六节 钢铁、建材、化工和轻工业
    按照在新疆具备资源优势、在本地区和周边地区有市场的原则,认真落实差别化产业政策,积极推进一批项目建设,尽快形成产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钢铁工业重点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大型骨干企业发展,加大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力度,科学合理布局新增生产能力,提高产业集中度,限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力争到2015年,钢铁生产能力达到2200万吨。建材工业要大力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注重节能和环保,稳步发展新型干法水泥,重点发展玻璃及深加工制品、建筑卫生陶瓷、新型墙体材料、非金属矿深加工制品,鼓励发展非粘土类墙体材料。力争到2015年,水泥生产能力达到6000万吨。化学工业要积极发展聚氯乙烯、离子膜烧碱、高效专用复合肥、无机盐等市场潜力大的产品。轻工业要以农牧产品、石化下游产品等综合开发为重点,鼓励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重点发展绿色食品、保健食品、饮料制造业,优化发展造纸、塑料、皮革、家具及人造板、日用化工等产业,积极发展地毯、玉雕、民族手工艺、旅游纪念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第二章 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立足新疆产业基础、比较优势以及未来前景,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强化政策支持,着力培育形成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强、具有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建设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积极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的制高点。
    第一节 新能源产业
    结合风电、光电等新能源基地建设,加快新能源产业配套延伸,形成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风电产业以研发制造3兆瓦级以上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为主,加快形成拥有风电机组研发、设备制造、技术、运营管理服务等完整体系的风电产业。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以发展单晶硅和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组及配套产品为主。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生物能源产业。
    第二节 新材料产业
    充分发挥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等铝电子材料,抓好铝电子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建设,加快形成铝电子材料产业链。积极开发以基础锂盐为原料的新型储能电极材料,为高性能储能电池提供配套关键材料。发展以石油、天然气、煤炭为基础的工程塑料、新型高分子材料、聚氨酯、弹性体、有机硅、新型复合材料。积极推动稀有金属材料、光电功能材料、高纯度高性能合金材料、功能陶瓷材料、非金属矿物材料和新型建筑材料的产业化发展。
    第三节 生物产业
    加快生物技术产业化进程,促进生物育种、生物肥料、生物农药和绿色农用生物产品的推广应用,以及生物医药产品研发。应用生物技术提升民族医药和中医药产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自主创新,重点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产品,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整合和开发民族医药资源。
    第四节 先进装备制造业
    大力发展先进农业机械、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设备,以及采掘业和矿山机械装备,优先发展输变电装备和可再生能源装备。围绕区内市场和中亚市场需求,积极培育一批专业化的制造企业。力争到“十二五”末,建成我国西部现代装备生产和向西出口基地。
    输变电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75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设备、新型特种专用变压器、电线电缆以及智能电网设备等。农业机械装备,重点发展大型收获机械、耕整地机械、精准农业机械、畜牧业机械、饲草料收获机械、林果业机械等。采掘机械装备制造业,围绕石油和煤炭资源开发,重点发展钻探设备、高效采油设备、油田专用设施、化工设备,以及煤炭采掘设备、洗选机械、矿井提升、运输和通风排水等设备。积极发展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业。
    第五节 电子信息产业
    加快发展区域特色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石油、电力、农业等领域特色电子产品,加强信息技术在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大力开发热敏元器件、多语种自主知识产权基础软件和嵌入式软件,形成多语种软件产业化集群优势,积极承接我国企业在中亚、西亚、南亚等国的多语种服务外包业务。
   第三章 加快产业园区建设
    做大做强现有产业园区,最大限度发挥好园区的产业集聚、资源整合、经济拉动、技术创新和辐射带动效应。将具备条件的省级园区提升和打造为国家级产业聚集园区,规划建设一批省级和地市县产业聚集园区,使之成为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抓好园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增强对项目的吸纳和承载力。创新园区管理和服务,制定用电、土地、信贷、项目审批、税费等方面优惠政策,加快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为投资者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根据各地的区位优势和产业特点,合理选择园区产业定位,形成适应区域特色、发挥比较优势、最有效利用区域资源和先进技术的特色园区。支持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各类国家级园区发展,建成天山北坡高新技术产业带。积极推动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园区、乌鲁木齐甘泉堡(五家渠)经济开发区、库车化工园区和阿拉尔工业园区等升格为国家级园区。充分发挥伊宁、塔城、博乐等现有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的作用,建成吉木乃国家级边境经济技术合作区。通过对口支援等方式,在有条件的地州和部分市(县)行政中心所在地建设产业园区。
    把产业园区作为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载体,优化产业聚集环境,提高产业关联度,强化科技创新,加强社会化服务建设,以大企业大集团为依托,支持中小企业配套发展,不断延伸或重构产业链,培育和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第三篇 大力推进农牧业现代化
    以农牧民增收为核心,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大力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不断提升农牧业整体水平,加快构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保证农产品有效供给。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促进新疆由农牧业大区向农牧业强区转变,努力使广大农牧民过上具有基本现代文明的生活。
    第一章 强化特色农业基础地位
    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做优做强粮、棉、果、畜、区域特色农业和现代设施农业六大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农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粮食生产坚持区内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加快调整粮食布局和品种结构,加强标准粮田建设,努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加工转化能力,建设伊犁河流域国家粮食安全后备基地,促进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增长。到2015年,粮食生产能力达到1350万吨左右,确保我区粮食安全。棉花生产坚持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品质、节本增效的原则,实施“十二五”棉产业建设项目,重点进行高效节水灌溉、良种繁育和推广、中低产田改造等建设,到2015年,棉花生产能力达到300万吨,保障全国棉花安全。林果业以环塔里木盆地、吐哈盆地、天山北坡、伊犁河谷等特色林果业基地为重点,稳定面积,提质增效,大力提升果品贮藏保鲜、精深加工能力,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将特色林果业打造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产业。到2015年,果品产量达到1500万吨,加工率达到35%以上。畜牧业以建设优质牛羊肉、牛奶、细羊毛、生猪、禽蛋五大产品产业带为重点,促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加快良种繁育、疫病防治、饲草料保障等体系建设,积极发展草原畜牧业,大力发展农区和城郊畜牧业,加强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人工饲草料基地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合理调控天然草场载畜规模。到2015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区域特色农业要突出比较优势,积极发展番茄、红辣椒、红花、枸杞、啤酒花、打瓜籽、冷水鱼、马等特色农产品,稳步扩大加工规模,不断延伸产业链,增强产业带动能力。现代设施农业要围绕“菜篮子”工程加快建设,到2015年面积达到150万亩。
    专栏 4 农牧业重点工程
    “十二五”棉产业建设项目:在宜棉区实施以良繁田、高标准棉田、中低产田改造、良种产业化和产业配套体系为重点的棉花产业建设项目,进一步提高棉花生产能力、加工转化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国家粮食后备基地项目:在伊犁河流域建设水利、种子、农田配套及仓储设施等工程,进一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工程建设新增耕地326万亩,种植粮食800万亩、总产量96亿斤,可为国家提供优质商品粮70亿斤左右。
  第二章 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
    牢固树立水资源是促进新疆可持续发展命脉的理念,把发展高效节水农业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降低农业用水在全社会供水中的比例,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加快高效节水农业建设,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实施农田基本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抓好土地平整、渠道防渗等常规节水建设,全面推广滴灌技术,因地制宜发展喷灌、管道灌等节水技术,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改善灌区灌溉条件,建立标准化、规范化高效节水综合示范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到2015年,完成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00万亩以上,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农业用水占全社会用水比重下降到93%,将节约的水资源重点用于支持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禁止盲目无序开垦荒地。结合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改革耕作制度,优化栽培模式,调整种植结构,积极推广多熟高效种植,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大幅度提高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第三章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围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健全农业社会化组织体系,扶持和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构建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支持引导农牧民兴办专业合作组织,培育扶持专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提高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到2015年,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数万家。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扶持和培育一批集生产经营、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储运保鲜营销龙头企业。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新型利益分配机制,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到2015年,产业化经营组织订单带动农户达到60%以上。
    积极搭建营销平台,建设区内外衔接互动、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加工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营销,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从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仓储、配送到消费的一体化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树立新疆农产品品牌形象。着力建设好北京、上海、广东等农产品展销平台,扩大特色农产品的销售规模。加快扶持建设一批外向型农产品出口生产、加工基地,建立外向型农业发展合作机制,积极开拓以周边国家为主的农产品国际市场。通过构建农产品现代营销网络与现代物流模式,建立农产品市场外销体系和流通新体系,到2015年,主要农产品商品率达到70%。
  第四章 健全现代农牧业支撑体系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开展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应用技术研发与推广,以及现代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力争“十二五”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40%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0%以上。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大力推广畜牧、林果、设施栽培、节水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的机械装备。到2015年末,主要生产领域和生产环节实现机械化作业,种植业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80%。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制定农产品质量标准、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标准,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大力推进良种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农作物优质高产种子繁育生产基地,建立起主要农作物种子育、繁、推一体化产业体系。大力实施畜禽品种改良冷链体系建设,加快全区畜禽良种化进程。强化林果业良种苗木繁育体系建设,加快优良树种引进、培育和推广,努力实现重点林业工程的良种化栽培。到2015年,力争主要农作物及林果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牛、羊、猪禽的良种率分别达到75%、80%和95%。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全面推行免疫效果监测,提高突发重大疫情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依法强制免疫,加强对活畜、肉禽的检验检疫,全方位控制和区域性消灭重大动物疫病。建设好有害生物防御体系,继续实施植物保护工程。加快林果业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财政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支持力度,加快县乡农技推广站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稳定农业技术推广人员队伍,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切实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服务水平、技术装备水平和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完善农牧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防洪抗旱能力建设。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
第五章 大力实施“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
    把“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作为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牧业现代化的创新性重要工程,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推进,普惠各族人民群众,建设农牧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强化产业支撑,完善配套设施,鼓励农牧民转产就业,促进农牧民增收,让广大农牧民共享现代文明生活。
    “安居富民”要按照现代和民族特色相统一、新居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要求,优化县域村镇布局,整体规划城镇、村落、房屋及配套的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生产基础设施,强化产业带动,大力发展农牧业和农牧产品加工业,实行多种经营;在条件较好、沿路、沿景点的重点村庄,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加快中心村建设,提升当地传统产业,引导集聚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促进劳动力转移。建设适应旅游业的农家乐新居和农业综合示范区,发挥安居富民的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引领农民走向富裕。到2015年,力争农民家庭产业有支撑,收入有保障,生产生活条件达到西部平均水平。
    “定居兴牧”要以企业援建牧区水库工程为抓手,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到2012年建成也拉曼、麦海因等25座牧区水库,1个渠首,1个饮水工程,新增库容1.427亿立方米,新增草料基地10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60.9万亩,确保工程建设尽快惠及各族牧民群众。
    按照以水定地、以地定草、以草定畜、以畜定人的要求,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推进安居住房、牲畜棚圈、饲草料基地和电路气等配套工程,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既“兴牧”又“富民”,做好支撑产业统一规划,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培育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开展牧民劳动技能培训,鼓励牧民从事民族手工业、餐饮业、民俗旅游业等二、三产业,引导牧民定居转产,使广大牧民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历史性跨越。
 第六章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改善贫困乡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劳动者技能,增强贫困地区发展能力。把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致富作为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把南疆三地州、高寒地区及其他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创新扶贫方式,实施连片扶贫开发,整合各类资源,强化支撑基础,扶持优势产业,增强增收能力。坚持扶贫开发与扶贫救助并举,有效衔接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行扶贫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项目扶持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施社会救助。加强技能培训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提高贫困地区各族群众科技致富能力。加大兴边富民行动实施力度,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到2015年,基本消除贫困,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第四篇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突出特色、以城带镇的要求,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农牧业现代化为基础,以体制创新为先导,走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道路。进一步优化城镇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强化城镇功能,提高城镇集聚经济和人口的能力,到2015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8%。
    第一章 构建城镇化战略新格局
    以乌昌都市区为核心,以南、北疆铁路及其邻近主要公路干线为发展轴,着力构建“一核两轴多组群”的城镇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突出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努力把伊宁、石河子、库尔勒、喀什、阿克苏、哈密建成50万人口以上的区域中心城市。
    乌昌都市区要积极推进乌鲁木齐、昌吉、阜康、五家渠四市同城化发展,充分发挥其对全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把乌鲁木齐建设成为中国西部中心城市、面向中亚西亚的现代化国际商贸中心、各民族和谐宜居城市、天山绿洲生态园林城市、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引领新疆发展的繁荣之区、和谐之区、首善之区。
    以兰新铁路西段、连霍高速、312国道所组成的综合交通廊道作为北疆城镇发展主轴,积极培育石河子-玛纳斯-沙湾、克拉玛依-奎屯-乌苏、博乐-阿拉山口-精河、伊宁—霍尔果斯等城镇组群,构建天山北坡城市群。促进城市间产业对接、设施配套和服务联动,有序推进城市合理分工、协调发展,迅速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建成我国西部地区重要增长极。
    以南疆铁路和314国道干线作为城镇发展轴,着力培育库尔勒—轮台、阿克苏—阿拉尔—库车、喀什—阿图什等各具特色的城镇组群,塑造集现代城市、历史文化、地域特色于一体的特色鲜明的城市形象、城市品牌,增强城市的活力和竞争力。加快完善城市功能,扩大城市规模,强化城市管理,提升人口聚集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其对南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加快培育和田、阿勒泰、塔城、吐鲁番、哈密等各具特色的区域中心城市,努力打造宜业宜居、生态良好的现代城市,增强其对周边小城镇的辐射带动力。加快推进有条件的县撤县建市。
    以城市群和大中城市为依托,以产业发展为支撑,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促进小城镇与区域中心城市共同发展。立足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农牧民增收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因地制宜,重点支持一批成长性好的县城按照高标准的小城市进行规划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宜居环境,促进农民就近转移,增强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益配套的标准要求,重点抓好自治区重点示范镇(乡)建设,积极推进撤乡建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规划建设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大力扶持边境县市城镇发展。
  第二章 稳步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
    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积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推动农民工进城定居、转业创业。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稳定劳动关系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移为城镇居民。制定优惠政策,使农民工在城镇住房租购、社会保障和子女教育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权益。
 第三章 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城镇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城镇交通设施建设,优化路网结构,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通行能力。加强城镇供排水、供气、供电、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防灾减灾等工程,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和城市周边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绿化率。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建设优美宜居城市。到2015年,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8%,燃气普及率达到94%。
  第五篇 大力发展服务业
    把促进服务业大发展作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保障,作为扩大就业和消费需求的重要抓手,按照“发挥优势、服务全局、突出重点、创新发展”的原则,优化服务业结构,不断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第一章 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
    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目标,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细化专业分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一节 现代物流业
    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代理联运等现代流通方式。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加快企业生产流程再造,促进物流配送的社会化。引导和支持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通过兼并、参股、联合等方式,实现物流产业要素的优化配置,构筑全疆物流体系综合平台。加强大宗重要商品、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流体系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铁路、公路、航空和管道运输的立体化运输网络,加快在乌鲁木齐、奎屯、哈密、喀什、库尔勒、精河、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交通枢纽和口岸建设一批起点高、规模大、辐射能力强,集运输、仓储、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等功能一体的现代物流基地或物流中心。大力推广农业生产资料的连锁经营,加强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建设。加强快件处理中心和空白乡镇(村)邮政所(站)建设。加快新疆与内地及周边国家物流大通道建设,支持企业参与中亚国家互联互通项目建设,形成区内物流、国内物流和国际物流互动发展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
    第二节 金融保险业
    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品种,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和范围, 全面推广综合柜面业务系统、网上银行、电子商务网上结算等新型金融业务。鼓励和支持各类银行机构在偏远地区设立服务网点,力争3年内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积极吸引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在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发展地方商业银行。支持各大银行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支持新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加快发展保险业,推进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拓展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和商业保险领域,大力开发具有广泛社会需求的保险产品,规范发展保险中介机构服务,全面提升保险业的保障功能、融资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满足企业和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保险产品需要。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增加保险品种,不断提高保险覆盖面。
    第三节 商务服务业
    拓展和规范法律、信息、会计、审计、税务、评估等中介服务业,积极培育和发展投资顾问、广告、形象设计、战略策划、市场研究等咨询服务业,促进行业自律和良性发展,积极发展会展业,创新商务服务产品,引导商务服务企业向着专业性、品牌化、集群式的方向发展。
  第二章 发展面向消费的服务业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目标,积极发展面向消费的服务业,满足各族人民的服务需求。
    第一节 文化、体育产业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充分发挥我区丝路文化和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将我区建设成为文化大区。重点发展影视传媒、新闻出版、文化演艺、动漫产业、网络文化、文化会展、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推动文化资源产业化和文化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打造“新疆宴艺”、“大型实景演艺”等文化休闲基地。加强与内地合作,培育发展具有新疆民族特色和区域特色创意文化产业。加快特色文化“走出去、引进来”步伐,办好“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等活动,提高新疆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支持体育产业的积极性,积极发展体育竞赛、体育表演、特种旅游等体育项目,办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第二节 商贸服务业
    加快发展批发、零售市场,大力推动便利店、专业店等新型商贸业态发展,促进有形市场的升级改造,积极发展物联网。按照优化城市功能、疏解交通的要求,合理调整城市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支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对“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的支持力度,到2015年基本实现农家店全覆盖。
    第三节 房地产业
    强化政府职责,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优化商品房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结合各地实际,适度开发中、高档住房。提高住房建设质量和配套服务设施水平,为居民营造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居住、办公和商业环境。加强房地产调控,深化土地供应制度改革,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建立公正、透明的一级市场,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强化用地管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培育完善二级市场,规范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完善物业管理服务,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开发、消费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第四节 社区服务业
    加快社区商业网点建设,继续实施好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文化娱乐、家政保洁、养老托幼、食品配送等便民服务,满足城镇居民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加强社区管理,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和网络化建设。

                                          第三章 做大做强旅游业

    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加强新疆旅游资源的整合,充分挖掘民族历史文化的丰富内涵,深度开发旅游资源和产品,使旅游业成为新疆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的支柱产业。着力建设好喀纳斯、喀什、那拉提、天池、吐鲁番等一批国家级乃至世界级旅游景点和景区。积极开展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加快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国家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主要景区连接交通干线的旅游公路建设,改善旅游交通条件,建设全疆旅游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的旅游品牌与项目,构建“丝绸之路”民俗旅游产品、生态旅游和特种旅游产品体系,将生态资源、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等转化为产品优势和产业优势,全力打造“丝绸之路”旅游品牌,带动沿线景区的开发和建设。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旅游合作,积极稳妥推进边境旅游。积极发展冬季冰雪旅游,逐步变旅游淡季为旅游旺季。加快培育优质旅游市场主体,积极引导和支持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我区旅游市场的整合与开发,不断提升旅游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大力开发特色旅游商品,不断延长旅游产业链,在旅游重点城市发展星级酒店,加快大众经济型饭店的改造和建设,积极发展新疆特色餐饮业,增强旅游业吃、住、行、娱等整体服务能力,形成一批满足人性化、多元化、特色化要求的旅游产品,开拓旅游业发展新领域,提高旅游综合效益。加大旅游市场宣传促销力度,抓好旅游市场规范管理,积极培养旅游高素质专业人才,提高服务质量。“十二五”期间,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把新疆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专栏5 旅游业重点建设任务和项目

    景区建设:实施天池、喀纳斯景区扩展规划,北庭故城等古文化利用规划,形成南北贯通的“丝绸之路”环线。

    旅游交通体系建设:推动旅游中心城市、节点城市和重点景区的机场建设,逐步引导旅行社与铁路部门协作,开发旅游专列,重点发展高等级公路和主要旅游城市与重点景区间的快速旅游专用道。重点景区与周边景区之间的道路建设。根据旅游市场需求,协调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和客运公司开通旅游中心城市至重点旅游景区的旅游班车。在旅游交通干线沿线布置层次合理、规模适当的旅游信息咨询、旅游餐饮、汽车旅馆、自驾车营地、旅游厕所等配套服务设施。启动旅游交通标识体系建设工程,建设重点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区引导指路标识、旅游景区宣传广告牌,统一设计制作新疆区内主要交通道路沿线的旅游景区引导标识。

    特色旅游建设项目:完善霍尔果斯、阿拉山口、红其拉甫、吐尔尕特、塔克什肯、巴克图、吉木乃等口岸的接待设施及边境旅游市场环境。建设乌鲁木齐、喀什两个国际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巴州大漠生态与特种旅游区、和田玉石文化旅游区、克拉玛依工业旅游区、塔城边境山花旅游区、温泉休闲度假区等五个特色旅游区。

                                      第四章 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

    积极推进服务业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进程,打破所有制分割和行业垄断,放宽服务业准入领域,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服务业引导资金作用,调动和吸引银行信贷资金及社会资金投向服务业,增强服务业的融资能力和发展后劲。加快服务业领域改革步伐,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推进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通过制定鼓励服务业发展的财税、土地、价格等优惠政策,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型业态发展。加快服务业先进技术和标准的引进。积极发挥服务业行业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的监管职能,通过政策引导、价格监管、规范竞争行为和市场秩序,交流行业信息、掌握行业动向,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严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服务业创造公平、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提倡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引导城乡居民增加服务消费,营造有利于扩大服务消费的社会氛围。

                                       第六篇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提高全民保障能力,着力改善各族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章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及第三产业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重点解决好零就业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群体的就业问题。鼓励在疆企业吸纳当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根据实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大力开发主要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二十四小时动态清零。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农村尤其是困难地区的基层就业。保障大中专毕业生基本生活,对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语言、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补助。积极组织农牧民参与疆内基本建设,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自愿转移就业。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就业优惠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安排少数民族人员就业,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人员。加强妇女就业、劳动保障和维权工作。政府投资项目和在疆的各类企业优先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实施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优惠政策。

    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创业孵化园基地建设,支持符合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培养满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对城镇失业人员、企业新录用农民工、困难企业职工、农村富余劳动力、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城乡初中和高中毕业后未升学未就业的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补贴标准。鼓励高等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专栏6 促进就业计划

    企业吸纳就业计划:鼓励在疆企业吸纳新增80万人就业。

    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鼓励企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20万人,鼓励4万名大中专毕业生参与新农村建设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组织10万名大中专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安排8万名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鼓励4万名大中专毕业生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计划:建立社区就业援助金,用于岗位开发和援助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15万灵活就业、从事家庭服务业人员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引导计划:建立三级创业引导性资金,扶持12万人创业,带动50万人就业。

    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建设项目计划:在全区所有县(市)各建立1个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创业人员创业。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在全区所有县(市)和乡镇街道建立基层培训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在自愿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规范就业中介服务和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劳动保护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 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

    加强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大力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2年前实现全覆盖。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逐步提高养老金标准。将无收入的城镇居民纳入城镇养老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做实养老金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按照先保后征原则,将被征地农牧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统筹层次。规范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使用管理。积极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

    完善和规范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实施“关爱工程”,将孤儿、弃婴纳入机构和居家供养。加强儿童活动阵地建设,支持残孤儿童、流浪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孤儿和流浪儿童养育标准及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建立健全城乡低收入人口临时救助制度。完善对承担守边任务边民补助制度。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加大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优抚安置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完善慈善事业管理体制和社会捐赠机制。创新社会福利运行机制,推动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社会化进程。

                                     第三章 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配套、安全适用的原则,把“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工程作为解决广大农牧民生产生活最紧迫、最现实问题的优先工程,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推进。到2015年完成150万户农民安居富民,实现11.05万户游牧民定居兴牧。按计划完成国有林区(场)棚户区改造任务。

    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继续实施廉租住房建设,适当提高困难地区廉租住房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实施租赁补贴。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因地制宜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逐步建立分层次、多渠道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到2015年,全面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强新建住房上下水、集中供热、供气、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科学扎实推进喀什老城区改造工程。加强住房保障机构建设,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住房保障财税支持政策,拓宽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保障性住房投融资体制,增强政府住房保障能力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

    抓好水路气电等基础设施和优美环境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到2013年全面解决剩余343万农牧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到2015年实现所有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具备条件的乡镇和80%以上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完善农村通信网络和通信、邮政设施,提高农村邮政服务水平。加快连接气源地至县市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城镇居民用气问题。继续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并逐步向农村推广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加快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建设进度,到2012年实现南疆三地州所有县市及21个农牧团场全部天然气化。加大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力度,提高农村电网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投资补助标准,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村小水电、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边远山区农牧区缺电、少电及无电问题。支持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加强农牧民聚居区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改水、改灶、改厕、改圈,切实改善村容村貌。

                                     第四章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通过加快发展、广泛就业,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劳动报酬增长不低于经济增长。提高艰苦边远地区职工工资收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不断增加农牧民收入。积极扩大城乡居民投资范围,努力增加财产性收入。

                                     第七篇 深化体制改革

    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消除影响跨越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一章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大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力度,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产权主体多元化。

    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一律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开放。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产业结构调整、增加民间投资、扩大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培育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和产业集群,努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实现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发展。

    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实行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强化财税支持,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按20%逐年递增。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服务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培育上市资源,着力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大力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拓宽服务渠道,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国家级园区创建小企业创业基地。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参与优势资源开发、参与大企业大集团产业配套的相关服务业和配套产业,增强中小企业的实力,实现大企业大集团与中小企业“双轮驱动”。

                                     第二章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强化行政问责制度,建立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

                                     第三章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政支出保障有效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完善收入征管措施,实现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增加地方财政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比重,力争到2015年达到75%。建立科学规范的对下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对地县转移支付资金的有效下达模式,加强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地县统筹资金能力。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财政改革。加快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伐,推进税制改革。

                                      第四章 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建立起与经济发展、居民生活和社会进步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深化政策性银行体制改革。健全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完善地方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防范地域性金融风险。探索实施有利于发展特色产业和改善民生的信贷政策。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切实增强金融机构对农户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地方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的融合,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符合新疆实际的资本市场建设。

                                      第五章 积极稳妥推进价格体制改革

    加快生产要素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着力解决与民生关系密切的价格问题,完善公共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政策。加强市场保障和价格稳定工作,实施“米袋子”和“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财政拿出一定资金,大力支持城郊农业和城郊畜牧业发展,建立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完善市场调控预案,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理顺水、电、燃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建立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价格监测预测,提高价格监管水平。继续深化收费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施城市污水、垃圾及医疗废物等处理收费制度,加强收费管理,引导和规范收费行为,形成行为规范、公正透明的收费运行机制。

                                       第六章 加快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强化政府社会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和责任,突出社会事业的公益性,深化社会领域和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保障民生事业的发展。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围绕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加快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第七章 深化农村改革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体制改革,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体制机制。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动摇,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长久不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集体林权和国有农牧场制度改革。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完善保障粮食安全和保护粮农利益的粮食购销体制,建立促进棉花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加大农业农村建设贷款供给,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拓宽农业保险领域,积极开展林果业、设施农业等主导产业政策性保险,依托龙头企业资助农户进行农业保险试点。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认真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整合政府支农投资,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点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八篇 构筑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

    面向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全面推进“外引内联、东联西出、西来东去”的开放战略,建设好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加快发展边境经济贸易区,大力推进与内地及周边国家的大通道建设,完善口岸功能,畅通与内地及周边国家的物流,扩大人员往来,推进新疆对内对外开放跨新台阶、上新水平,努力把新疆打造成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基地。

                                       第一章 加快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

    充分发挥喀什和霍尔果斯的特殊区位、资源和人文优势,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着力推进与中亚、南亚、西亚的经贸合作,着力加强与内地的紧密联系,着力提升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水平,促进产业聚集,促进产城协同,促进社会和谐,用新思路、新体制、新机制推动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不断提高综合经济实力、服务能力和竞争力,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初步构建科学合理、各具特色、功能配套、协调发展的空间布局体系,逐步将其建设成为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向西开放的窗口和沿边开发开放的重要示范区。

    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围绕发展商贸物流、农产品深加工、纺织、建材、冶金、机械组装加工、旅游、文化、民族特色产品加工等产业,加快完善口岸功能和基础设施,建设进出口商品集散地、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进出口产品加工基地、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具有浓郁特色的旅游目的地,逐步将喀什打造成为连接亚欧的区域中心城市和中国西部“明珠”城市。

    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围绕发展进口资源加工、机械组装、商贸物流、农产品深加工、建材、高新技术等产业,建成我国向西出口加工基地和进出口商品集散地,面向中亚与欧洲的物流通道和国际商贸中心,绿色和有机食品出口生产基地。

    专栏7 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

    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规划50平方公里左右,包括喀什市40平方公里左右、伊尔克什坦10平方公里左右。喀什市辖区40平方公里左右重点建设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金融贸易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和农副产品加工区。加快和完善伊尔克什坦10平方公里左右口岸功能和基础设施,建设进出口商品物流仓储集散中心、进出口产品加工区。

    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规划83平方公里左右,包括伊宁市40平方公里左右、霍尔果斯口岸33平方公里左右(含国务院已批准的国际边境合作中心13.16平方公里)、清水河10平方公里左右。伊宁市40平方公里左右建设进出口产品加工区、优势资源转化加工区和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霍尔果斯口岸33平方公里左右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中哈合作中心的中心区和配套区建设。清水河10平方公里左右建设农副产品加工、轻纺、建材、机械组装出口加工基地。

                                       第二章 打造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

    积极开展同中亚等周边国家的经贸与技术合作,把新疆建设成我国向西进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商品中转集散地、走出去开发能源资源和开拓国际市场的“新欧亚大陆桥”。

    第一节 大力发展对外贸易

    充分利用上海合作组织、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政府间经贸混委会机制等区域或双边合作机制,推进双边或区域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加强同周边国家进行以能源资源互补为主的深层次合作,加大国家急需的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及铁、铜、镍、铝、磷矿等矿产资源的进口力度,使新疆成为我国进口能源和紧缺矿产资源的陆上安全大通道。实施新疆商标和品牌战略,推动新疆产品走出去。加快发展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多种贸易方式,大力发展面向中亚的外向型产业,培育壮大我区出口优势产业和外向型龙头企业,加快建设农副产品、轻纺、机电、化工、建材等出口加工基地,提高我区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不断扩大地方加工贸易在出口贸易中的比重。加快对外服务贸易发展,建立有效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体系。落实优惠政策,推进自营出口,支持边境贸易发展和边境小额贸易企业能力建设。依托口岸大力发展旅游购物和边民互市,完善边民互市监管措施。适当调高境外人员购物限额,增加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第二节 加快向西开放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中国—亚欧博览会”作用,扩大博览会在中亚、西亚、南亚、欧洲乃至全世界的影响力,提升向西开放水平。

    办好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中国新疆伊宁—中亚国际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新疆塔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提升沿边区域中心城市的国际影响力,推动形成新疆沿边经济带。

    加强口岸通道功能建设。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设口岸和扩大现有口岸功能。重点完善国家一类口岸功能,新建中哈霍尔果斯铁路等口岸,将伊宁机场口岸升格为一类口岸。加快改造陈旧落后的口岸基础设施及生活设施。健全口岸边防、海关、检验检疫等管理机构,改善口岸查验设施条件。提高安检技术水平,增强口岸预防恐怖事件能力。加大边境口岸铁路、公路建设支持力度。采取补偿贸易、贷款等多种方式,帮助周边国家加强连接口岸的境外铁路、公路建设。建设乌鲁木齐、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

    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推动在新疆开展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建立新疆与中亚国家和俄罗斯的人民币跨境结算、清算渠道。在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和中方配套区、喀什和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允许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和投资,扩大人民币使用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在这些区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节 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周边国家投资办厂,从事能源资源开发、农林业合作。积极参与油气、矿产资源的全球配置,通过风险勘探、购买油田、合资合作、参股控投等方式,在中亚建立油气供应基地。扩大商贸、旅游等服务业的对外开放与合作。支持具备条件的新疆企业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制订和完善财政、金融、保险、外汇、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等促进“走出去”的政策措施。

                                  第三章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并举,积极引进和利用好外资,加强同内地的经济技术合作,支持内地企业以各种方式参与新疆开发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境内外企业、人才到新疆投资、创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第一节 积极合理利用外资

    修订适合新疆特点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再生能源、节水农业、特色林果及农牧产品深加工、棉纺织等投资项目。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要求,促进外商投资项目向各类产业园区集聚。“十二五”期间,外商直接投资年均增长25%以上。有效利用国外优惠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优化贷款投向,开拓贷款领域,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借用国外贷款五年累计达到15亿美元以上。

    第二节 加大经济技术合作力度

    把本地资源、市场、劳动力优势与东部地区资金、技术、人才优势结合起来,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实现共同发展。鼓励内地企业到新疆参与建设高水平的工业园区、现代化物流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园区,鼓励东中部地区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对口支援新疆产业聚集园区,鼓励东部沿海地区产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新疆战略转移。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和高成长、科技型的中小企业,扩大规模、优化结构,重点投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旅游业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等领域。落实各项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在经济法规建设、公平公正执法、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

                                 第九篇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道路,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新疆山川秀美,绿洲常在。

    第一章 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约资源的意识,大力优化资源开发方式,严格环境准入条件,加强节能减排,建立促进资源开发可持续的体制机制,推动产业结构向高能效、低能耗、低排放转型,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确保资源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

    第一节 科学合理有序开发资源

    坚持资源开发规划先行,确保资源集约化、高起点、高水平和高效益的开发,大力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建立健全资源开发和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坚决防止无序开发、乱采滥挖和盲目圈地占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加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力度,严格项目的环评审查,加强对在建项目和已建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节约使用水资源。以农业节水为重点,推行现代节水灌溉新技术,大幅度降低灌溉定额。加强地下水保护与管理,严格控制超采、滥采地下水。大力发展节水工业,加大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加强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设施及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广泛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建设节水型社会。

    坚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行严格的用地管理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鼓励使用戈壁、荒滩等非耕地开展各类工程建设,确保基本农田总量逐年增加。

    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和矿业权市场建设,加大矿产资源和地质保护执法监查力度,严禁乱采乱挖,坚决遏制“五小矿”。在资源开发中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保护生态环境,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重点确保煤矿矿井回采率达到65%以上。加快煤田灭火进度,力争完成剩余的三大重点火区和20处一般火区的煤田灭火任务。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第二节 节能降耗

    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强项目节能评估,严格执行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能效标识管理和节能产品认证管理。从严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突出抓好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快钢铁、煤炭、电力、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鼓励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调整优化交通运力结构,降低空载率;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加大淘汰旧汽车力度。积极推广节能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大力实施新建建筑热计量收费管理。深入开展节能全民行动,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全面实行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大力实施“节能惠民”工程。

    第三节 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加快构建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产生和排放。加强共伴生矿及尾矿综合利用。强化对工业、建筑业、农业等重点行业和城市生活垃圾的废物资源化利用。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实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示范工程,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强化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形成具有行业特色、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循环经济模式。

                                       第二章 保护修复自然生态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把新疆建设成为我国西北重要的生态屏障。

    以保护山区、荒漠天然植被和绿洲为重点,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尽快启动新疆防沙治沙工程,重点推进塔里木盆地周边和准噶尔盆地南缘防沙治沙、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工程,加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公益林保护,加大对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力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大天然草原保护与建设,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机制。加快实施伊犁河、叶尔羌河、阿克苏河、和田河等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管护能力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力争到201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万平方公里,新增生态修复面积50万亩。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水源涵养、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构筑由阿尔泰山地森林、天山山地草原森林和帕米尔-昆仑山-阿尔金山荒漠草原三大生态屏障,以及环塔里木和准噶尔两大盆地边缘绿洲区组成的 “三屏两环”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第三章 加强环境保护

    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明显改善环境质量。

    加快伊犁河、额尔齐斯河、博期腾湖、艾比湖等流域水污染治理。严格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大力推进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力争5年内解决大气污染严重问题。实施重点城市热电联产、煤改气、集中供热、热网改造、电厂脱硫、机动车尾气治理工程。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好于Ⅱ级天数比例达到85%。

    加强城市及周边企业的污染治理,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挂牌整治,有计划地逐步搬迁城区内的重污染企业。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15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1%,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改善,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矿区环境保护与修复力度,禁止矿山废水、废气、废渣无序排放。

    加强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和应急体系建设,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加强环境敏感区的风险防范。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65%。大力提高保护环境消费意识,鼓励低碳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第十篇 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两带两区”的发展战略布局,分类指导,发挥优势,率先发展天山北坡经济带和天山南坡产业带,扶持发展南疆三地州贫困地区和沿边高寒地区,推进区域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跨越发展,构筑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

                                        第一章 天山北坡经济带

    东起哈密西至伊宁的天山北坡经济带,要以乌昌经济区为核心,以城镇组群和区域中心城市为支撑,形成产业分工合理、联动发展的格局,不断提升区域整体发展实力,进一步增强对全疆乃至西部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作为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和向西开放大通道的优势,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产业集聚水平和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在全疆率先实现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率先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建成国家重要的经济增长带。

    乌鲁木齐—昌吉经济区要加快推进经济一体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大力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重点发展能源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技术进步与创新,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提高产业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现代商贸物流、金融保险、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大力吸引资金、技术、人才聚集。加快建成我国重要的综合性能源基地,西部地区重要的制造业中心、国际性商贸和物流中心。吐鲁番—哈密经济区要依托丰富的光热资源、油气、煤炭和盐类等矿产资源以及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建设国家级太阳能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煤电生产和外运基地,我区重要石油天然气产业基地、无机盐化工产业基地以及独具魅力的旅游胜地。石河子—玛纳斯—沙湾经济区要立足农业集约化发展的优势,建成全疆重要的制造业基地、纺织工业基地、绿色食品加工基地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奎屯—克拉玛依—乌苏经济区要依托丰富的石油石化、特色农业资源和交通枢纽优势,统筹规划、相互协作,大力提升对全疆发展的影响力,建成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全疆重要的轻工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博乐—阿拉山口—精河经济区要发挥特色农业资源和口岸优势,以农产品加工业、对外贸易、旅游等产业为主,建成我国重要的陆路货物贸易中转集散地、进出口产品加工基地。伊宁—霍城—察布查尔经济区要以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为契机,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依托丰富的水土、矿产、旅游资源,积极发展现代煤化工、特色农牧产品加工、旅游等支柱产业,加强天然林和天然草场保护,建设天山北坡西部经济强区、中心城市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

                                        第二章 天山南坡产业带

    东起库尔勒西至阿克苏的天山南坡产业带,要充分发挥丰富的能源资源和特色农业资源优势,做大做强石油天然气、煤化工、纺织、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支持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发展,注重创品牌和市场网络建设,加快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建成国家重要的石油天然气化工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纺织工业基地,着力增强对南疆乃至全疆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

    巴州要发挥资源、区位等优势,强化产业带动,注重城乡统筹,努力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走在南疆乃至全疆前列,新型工业化走在南疆前列,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走在全疆前列。阿克苏地区要发挥优势,不断壮大经济实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南疆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率先实现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

                                         第三章 南疆三地州贫困地区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南疆三地州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加大对南疆三地州的扶持力度,力争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对外开放有较大突破,力争使南疆三地州经济增长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高于全区平均水平,逐步缩小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

    加快实施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和南疆天然气利民等民生工程。创新开发方式,整合各类资源,大力推进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大力普及“双语”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符合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各族群众就业能力,鼓励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拓宽就业渠道。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南疆三地州水利、交通、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果、棉花、畜禽、药材等农副产品加工和储藏保鲜,积极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利用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积极发展旅游业和民族特色手工业,高位推动旅游业发展。以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为中心,打造“大喀什”经济圈,主动吸引和承接面向周边国家的机械组装加工产业和商贸物流业,高起点、高水平建成中国西部“明珠”城市,带动南疆三地州及周边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建成全疆重要的特色林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外向型农业基地,以及面向中亚、南亚的民族特色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物流中心。

                                         第四章 沿边高寒地区

    沿边高寒地区要充分发挥丰富的天然草场资源、矿产资源和口岸优势,在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矿业开发和边境贸易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建设全疆重要的绿色农牧产品基地、特色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和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生态、民俗旅游目的地。

    以改善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加强对沿边高寒地区发展的扶持。按照立足生产、发展产业、统筹城乡、安边兴县的原则,全面推进17个边境扶贫重点县(市)扶贫工作。加大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力度。大力实施“定居兴牧”工程,配套完善水、路、电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城镇,推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传统生活方式向现代生活方式转变,到2015年,基本实现游牧民定居目标。

                                    第五章 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

    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引导人口经济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保护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化地区要重点开发。对影响全局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农产品主产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

    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配套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等政策。要用好中央财政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自治区财政要完善对下转移支付政策。实行按主体功能区安排与按领域安排相结合的政府投资政策,按主体功能区安排的投资主要用于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发展,按领域安排的投资要符合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实行差别化的产业政策,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实行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

                                    第十一篇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提前谋划、抓紧建成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章 水利工程建设

    坚持节约优先、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强化管理的原则,加强重点河流控制性骨干工程及农田水利、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加快水资源开发利用,科学调度,合理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加快重点流域水资源开发,全面完成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建设一批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和山区水库,提高防洪抗旱能力。加强以渠道防渗为主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抓好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实施南疆盐碱化耕地改良治理。加强重点河流和重点城市应急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加快完成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启动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易发区山洪灾害得到基本治理。加强重点河流水文资源检测与站点建设。

    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合理调整用水结构。

    专栏8  水利重点工程

    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建成拦河引水枢纽及北岸干渠工程,年新增引水量12.51亿立方米,改善灌溉面积119.69万亩,新增灌溉面积86.9万亩;开工建设艾比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一期工程,计划年调水量10亿立方米。

    建成布尔津河西水东引一期工程,年调水量9.5亿立方米;建成克孜加尔水利枢纽工程,新增库容1.76亿立方米,开发土地17万亩。

    全面完成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有效恢复保护生态环境,建成吉音水库,新增库容0.83亿立方米,建成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新增库容2.53亿立方米,开工建设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电力装机69万千瓦,新增库容22.4亿立方米。

    其他流域:建成奇台中葛根、阜康白杨河、乌鲁木齐大西沟、托克逊阿拉沟、昌吉努尔加、塔城白杨河、库车铜场、轮台五一8座中型水库,新增库容4.5亿立方米。开工建设莫莫克、萨尔托海、阿不都拉等21座大中型山区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计划新增库容72亿立方米。

    农田水利建设

    加快国家规划内喀什噶尔、博斯腾等34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改善灌溉面积2500万亩。

    实施150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改善灌溉面积1535万亩。

    南疆灌区盐碱地改良治理面积834万亩。

    防洪减灾建设

    完成157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完成26座大型和280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实施叶尔羌河、伊犁河及阿克苏河等8条重点河流河段治理,建设25条重点灾害性河流和36座城市(县城)重点河段防洪工程。使重点河流险工险段防洪标准达到20至30年一遇,中小河流防洪标准提高到10至20年一遇。

                                   第二章 交通建设

    加快构建新疆与内地和周边国家紧密联系的铁路、公路、民航、管道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提升新疆在全国乃至中西亚地区交通运输格局中的国际大通道和交通枢纽作用,为巩固新疆在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安全大通道地位打下坚实基础。

    第一节 铁路

    全面推进陆桥通道及东西部通道建设,抓紧实施兰新第二双线、兰新铁路嘉峪关至阿拉山口段电气化改造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北屯至富蕴至准东、哈密至将军庙、额济纳至哈密、库尔勒至格尔木、鄯善至敦煌、淖毛湖至兰新铁路。加强国际铁路通道建设,加快推进中吉乌、中巴等铁路建设。不断完善路网结构,扩大路网覆盖面,加快在建的哈密至罗布泊铁路、吐鲁番至库尔勒至阿克苏复线建设,推进新和至拜城、罗布泊至若羌、阿克苏至阿拉尔等铁路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建设和完善乌鲁木齐、哈密、库尔勒、喀什等铁路枢纽。全面改善乌鲁木齐城市交通条件,开工建设乌鲁木齐轻轨工程,进一步完善乌鲁木齐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到2015年,铁路营运里程达到8200公里,五年新增4100公里,路网覆盖全区75%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域,到2020年,形成四纵四横、五大对外通道、六个对外铁路口岸的铁路路网格局。

    专栏9 四纵四横、五大对外通道、六个对外铁路口岸

    四纵:阿勒泰-克拉玛依-伊宁-阿克苏、富蕴-准东-乌鲁木齐-巴仑台-库尔勒、吐鲁番-库尔勒-阿克苏-喀什、哈密-罗布泊-若羌-和田铁路。

    四横:将军庙-哈密-额济纳、阿拉山口-乌鲁木齐-哈密-兰州、库尔勒-若羌-格尔木、喀什-和田-日喀则铁路。

    五大对外通道:兰新通道、准东-哈密-临河通道、鄯善-敦煌通道、青新通道(库尔勒-若羌-格尔木)、新藏通道。

    六个对外铁路口岸:红其拉甫口岸、吐尔尕特口岸、霍尔果斯口岸、阿拉山口口岸、吉木乃口岸、塔克什肯口岸。

    第二节 公路

    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建成横贯东西、沟通天山南北的高速公路主骨架,基本实现连接14个地州市及兵团师部的公路高速化,全疆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4000公里。全面推进国省道改造,国道基本达到二级及以上公路标准,基本实现县市通二级及以上公路,高等级公路(一二级以上)通车里程接近2万公里。大力实施“农村富民畅通工程”,具备条件的所有乡镇和90%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所有建制村通公路,农村公路总里程突破11万公里。国边防公路全部实现等级化。口岸公路全部实现黑色化,其中8个国家重要一类陆路口岸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到2015年,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7万公里,初步形成“四横两纵”高速公路骨架和“五横七纵”干线公路网络格局。

    专栏10 公路建设重点工程

    高速公路:重点建设乌鲁木齐绕城高速、星星峡-吐鲁番、明水-哈密、库尔勒-阿克苏-喀什、喀什-叶城-和田、喀什-伊尔克什坦、奎屯-克拉玛依-乌尔禾、阿勒泰-乌尔禾、克拉玛依-塔城等国家高速公路,适时将国家高速公路网中吐鲁番-小草湖、乌苏-赛里木湖、小草湖-和硕一级公路改建为高速公路。加强地方高速公路建设,重点建设大黄山-奇台-木垒、五彩湾-大黄山、伊宁-墩麻扎、五工台-克拉玛依、省道215线三岔口-莎车、麦盖提-喀什等地方高速公路项目。

    国省干线改造:重点建设国道216线乌鲁木齐-白杨沟岔口、国道315线叶城-喀什段老路改造,以及省道101线乌鲁木齐-八音沟、省道228线青河阿热勒别克-苦水等一批国、省道改造项目。

    农村公路:重点建设通乡沥青(水泥)路改扩建9000公里,通村沥青(水泥)路43000公里、村通达公路8500公里、新改建独立大中小桥、危桥30000延米。

    国边防、口岸公路:重点建设国道219线新藏公路新疆段改建整治工程、边防公路以及察布查尔-都拉塔、阿勒泰-红山嘴等口岸公路。

    第三节 民航

    以优化机场布局,完善网络结构为重点,全面推进机场建设。完成石河子机场建设,新建塔中机场、莎车机场、若羌楼兰机场、图木舒克机场,迁建富蕴机场、且末机场,改扩建乌鲁木齐机场(四期)、和田机场、库尔勒机场、喀什机场,构建以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为门户枢纽,喀什、伊宁、库尔勒机场为区域枢纽,支线机场和通勤机场为补充的机场体系。加快安全及应急设施、空管及航油保障设施建设和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着力发展通用航空和通勤航空。进一步完善航线网络。到2015年,我区干线机场数量达到22个,其中新建、迁建机场6个。

    第四节 管道

    建成中哈二期原油管道,独山子—乌鲁木齐市、王家沟—乌石化原油管道,乌石化—王家沟成品油管道;开工建设西气东输三线、四线、五线,建成轮南—吐鲁番、伊宁—霍尔果斯等干线及支线天然气管道和18条城市供气支线。开工建设两条各300亿方煤制气外送管线。到2015年,建成国家西部油气能源输送通道。

                                           第三章 电力建设

    坚持统一规划,适度超前布局,不断调整电力结构,大力发展火电,科学开发水电,全面加快可再生能源利用步伐。推进坚强电网建设,尽快建成750千伏主干网架,促进电源电网协调发展。加快实施“疆电东送”工程。

    第一节 电源

    在煤电开发条件较好的中心城市和产业园区,建设一批负荷中心热电厂,重点加快乌鲁木齐、克拉玛依、伊宁、库尔勒、哈密等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满足用电和供热需求。结合电网网架强化和延伸,建设轮台、库车、和丰、富蕴、阿克苏等电网支撑电源,增强电网可靠性。尽快建成投产华电喀什热电扩建、和田华威热电、巴楚热电厂等热电联产项目和配套工程,全面解决南疆三地州电力紧缺的问题。加快准东、哈密煤电一体化基地建设,在准东、哈密分别形成1500万千瓦、1200万千瓦的配套电源规模,保障“疆电东送”。

    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伊犁河、额尔齐斯河、开都河、叶尔羌河等一批有调节能力的梯级水电站建设,推进玛纳斯河、和田河、喀什噶尔河、盖孜河、精河等河流水电开发。加快哈密、达坂城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建设,为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提供保障,实现风电整体外送。在达坂城、哈密、喀什、和田、克州等规划建设一批5000千瓦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建成3—5个太阳能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十二五”期间新增装机4900万千瓦,2015年总装机规模达到6500万千瓦,其中:疆内需求电力装机达到3800万千瓦(火电3000万千瓦,水电550万千瓦,风电250万千瓦);外送电力装机2700万千瓦(火电2100万千瓦,风电600万千瓦)。

    第二节 电网

    加强疆内750千伏主网架建设,尽快形成伊宁—乌苏—凤凰—乌鲁木齐—吐鲁番—巴州—库车—伊宁等750千伏环网,并延伸至喀什、准北地区,建成西至伊犁,东至哈密、准东,北至准北,南至喀什,内通外联的全疆750千伏电网主网架,实现全疆电力的统一调度。推动“疆电东送”工程建设,力争开工建设哈密—郑州±800千伏、准东—重庆±1100千伏两条特高压直流送电工程,保证大型水火风电基地的电力可靠送出。通过农网升级改造、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和城市电网等多方式、多渠道完善220千伏、110千伏等各电压等级输配电网络,全面提高供电质量,基本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专栏11 电力建设重点工程

    电源

    在建规模达到1400万千瓦,其中在建火电1150万千瓦、水电250万千瓦。重点建设昌吉新热电厂(2×30万千瓦)、阿克苏热电厂(2×20万千瓦)、乌苏热电厂(2×33万千瓦)、哈密大南湖热电厂(2×30万千瓦)、和丰火电厂(2×35万千瓦)、尼勒克一级水电站(22万千瓦)、小石峡水电站(11万千瓦)、齐热哈塔尔水电站(19.5万千瓦)等项目。

    新建火电装机3740万千瓦(疆内1840万千瓦,外送2700万千瓦)。为满足疆内用电需求,重点建设乌鲁木齐西山热电厂(2×35万千瓦)、城北热电厂(2×35万千瓦)、准东五彩湾热电厂(2×35万千瓦)、克拉玛依热电厂(2×35万千瓦)、福海热电厂(2×35万千瓦)、哈密热电厂扩建工程(2×35万千瓦)、库尔勒热电厂(2×35万千瓦)、轮台热电厂(2×35万千瓦)、巴楚热电厂(2×35万千瓦)等热电联产工程;重点建设玛纳斯电厂四期扩建(2×66万千瓦)、吐鲁番火电项目(2×35万千瓦)、伊犁火电项目(2×66万千瓦)、阿克苏火电项目(2×66万千瓦)等支撑点源项目。

    配套“疆电东送”工程,在准东煤电基地建设国网能源准东奇台大井发电厂(2×66万千瓦)、中电投准东五彩湾电厂(2×100万千瓦)、大唐准东五彩湾煤电一体化电源项目(2×100万千瓦)、中煤能源五彩湾发电厂(2×100万千瓦)、国电准东五彩湾电厂(2×100万千瓦)、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2×66万千瓦)、华能吉木萨尔五彩湾电厂(2×66万千瓦)、神华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厂二期工程(2×100万千瓦、2×66万千瓦)、恒联五彩湾电厂(2×66万千瓦)、特变电工新疆能源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2×66万千瓦)、潞安准东电厂(2×66万千瓦)等煤电一体化大型电厂。

    在哈密煤电基地建设国网能源哈密大南湖发电厂二期工程(2×66万千瓦)、大唐巴里坤煤电一体化电源项目(2×100万千瓦)、中电投巴里坤火电厂(2×100万千瓦)、国电哈密三塘湖发电厂(2×100万千瓦)、国投哈密发电厂(2×66万千瓦)、华能新疆哈密工业园电厂(2×66万千瓦)、华电哈密淖毛湖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2×66万千瓦)、重庆能源哈密电厂(2×66万千瓦)等煤电一体化大型电厂。

    电网

    重点建设伊宁—凤凰、凤凰—乌鲁木齐西山—乌鲁木齐东郊、吐鲁番—巴州、伊宁—库车—巴音郭楞、阿克苏—巴楚—喀什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力争开工建设哈密—郑州±800千伏、准东—重庆±1100千伏两条特高压直流送电工程。

  第四章 信息化建设

    第一节 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加强通信设施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的宽带接入,提高宽带接入率,实现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加快数字广播、电视的建设与改造,促进数字广播、电视的普及覆盖。加快光纤宽带网络、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促进“三网”融合。

    以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为重点,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基本完成自治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创建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第二节 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

    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化,加快建设和完善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初步建立形成以应用服务为目的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加快自治区重点业务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信息工程建设。

    支持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推进物联网技术的应用。扎实推进农村信息化,构建统一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提高科研设备网络化应用水平,大力推进社会事务管理和城市社区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少数民族信息技术应用。

    专栏12 信息化建设重点工程

    广播电视数字化工程:重点实施广电光缆干线建设、数字高清项目、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试点、有线数字电视前端异地灾备、大功率短波自动监控、小功率短波自动调度等。

    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点实施新疆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的光纤宽带网络覆盖工程和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工程。

    政务信息化推进工程:重点实施电子政务内、外网工程;公安信息化平台建设;政法综治维稳信息化建设;商务信息化系统;水利信息化系统;新疆粮食综合信息化管理平台;邮政信息化系统;金税工程(三期);金审工程(二期)。

    社会信息化推进工程:重点实施“三网融合”工程;“数字新疆”地理空间基础框架;教育专网信息系统;旅游信息化平台;人口和计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档案信息管理利用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

    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重点实施在轻工、纺织、石化、机电、建材行业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试点,建设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

    农村信息化推进工程:重点建设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

    文化信息化推进工程:重点实施文化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工程。

 第十二篇 实施科教兴新和人才强区战略

    充分发挥科技教育的重要支撑和基础性作用,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人才队伍,推进创新型新疆建设。

    第一章 加快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将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发展层次和水平,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合理部署与大力支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以支持现代农业、能源、矿产资源、先进制造、新材料、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医药卫生与健康、生态环境、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等领域创新为重点,加强科技攻关和高技术研究开发,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工程,支撑重点产业振兴、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民生改善。到2015年,科技进步综合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以高技术产业园区、研究与开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基地、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行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为重点,加强科技基础条件与创新载体建设。依托全国科技援疆机制,充分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促进创新资源的集成配置和高效利用,形成科技创新整体合力。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重点科研基地,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合理配置全社会科技资源,逐步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到2015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8%。

    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具有区域特色的开放型创新体系建设,建立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有效机制。实施技术创新工程,促进产学研结合,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全区有条件的县市建立集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信息、科技培训、技术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科技服务中心,根据区域产业布局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科技服务基层的能力。以中亚地区为重点,扩大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的广度和深度。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管理。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工作,传播科技知识,推广科学方法。积极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加大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第二章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突出抓好双语教育和职业教育,依法落实教育经费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4%以上,不断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大力推进双语教育。采取增量补充、存量培训、定向培养、滚动推进的办法,加快解决学前幼儿和中小学校双语教学师资短缺问题。安排新增双语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加强双语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加快现有教师双语教学能力培训。建立双语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机制,力争5年内中小学教师队伍双语教学能力明显提高。增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课时,扩大双语教育覆盖面。推进双语现代远程教育,健全各级双语教育评价考核体系。做好学前双语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新建、改扩建一批双语幼儿园。2012年基本普及学前两年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本民族语言文字为辅的双语教学。加快对少数民族中小学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加授本民族语言文字课程的双语教育步伐,到2015年基本普及双语教育。与推进双语教育要求相适应,逐步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一批民汉合校普通高中。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和疆内初中班招生规模,到2014年分别提高到每年招生1万人。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根据自治区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对困难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到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8%。积极争取内地中等职业学校为我区培养技能型人才。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均衡发展。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大公共教育资源向贫困落后地区和农村转移力度。适当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学前教育,特别是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行政府主导、公办为主、社会参与的办园体制。

    全面推进高等教育发展。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加强学科建设,优化学科设置,积极培育符合新疆实际需要的特色专业,尽快使部分学科、专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创新计划,增强高校科研基础能力建设,提升高校教学科研水平。加快全区各类高校发展,加快紧缺人才专业建设,提高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和塔里木大学等高等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

    专栏13 教育重点工程

    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计划新建和改扩建双语幼儿园290所,新建校舍41.5万平方米。

    民汉合校普通高中工程:规划新建、改扩建民汉合校普通高中76所。

    全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工程:规划实施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2168项,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支教和交流教师、离城镇较远的边远艰苦乡、村教师、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生活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重点实施80所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新增实训设备和生活辅助设施约7.37万台(套)。

  第三章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全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坚持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引进特殊人才的原则,按照“多措并举育人才、海纳百川引人才、不拘一格用人才、营造环境励人才”的要求,实施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通过完善政策、优化结构、加强培训,加快现代化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大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的需要,大力推进工业、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外经贸、旅游、教育、科技、宣传文化、卫生、“双语”、维稳等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以应用型人才为主体,实施天山英才、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等工程,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事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到边远地区服务和到村任职工作优惠政策,到2012年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加强乡村专业技术人才就地培训,进一步扩大基层就业专门项目和就业见习计划。大力开发城镇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每个社区吸纳一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实施好第四批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

    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强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合作的国际人才。实施国家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面向现代煤化工、纺织、石油化工、特色农产品加工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实施海外留学人员来疆服务行动计划,加快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积极引进国外智力,重点吸引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新兴产业发展、外向型经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高层次及适用技术人才。

    加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力度,建设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等人才管理综合实验区。扩大高级工、预备技师培养规模。

    优化人才环境。健全政策,完善制度,努力消除不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各种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形成规范有序、便捷高效、运转协调的人才培养开发、选拔任用、评价发现、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人才的使用效能。提高人才待遇,改善人才环境,最大限度地为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

  第十三篇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大力发展医疗卫生、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等社会事业,逐步建立符合区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章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优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到2012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巩固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快完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和政府补助标准。

    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各级政府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力度,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建立健全科学的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机制。规范和完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等机制。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强化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使用与质量监管,建立基本药物供求信息系统,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方便可及。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工程。加强医学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和防疫人员的培养。推进乡镇卫生院、国营农牧场卫生院、牧业医院和牧业医疗服务站建设。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抓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支持经济困难的自治区级和地(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中医院(含民族医院)建设,推进民族医药发展。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妇幼卫生体系建设。逐步扩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做好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包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大职业病防治力度。

    专栏14 卫生重点项目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135项,其中县级医院建设项目81项(含县级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164项,行政村卫生室890项。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规划建设国家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项目15项。

    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规划建设全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项目94项。

    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规划建设地级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项目4项。

    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探索建立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提高效率相结合的投入、监管和运行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满足各族群众多样化医疗卫生需求。加强空地立体化医疗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县、乡急救站(点)建设,建立和完善远程会诊系统,加强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各级红十字会建设。

第二章 提高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更加积极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继续大力实施“少生快富工程”,有效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势头。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加强育龄群众生殖保健工作,维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坚持男女平等,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加大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和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的整体素质。积极应对老龄化,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

 第三章 繁荣公共文化

    着力构建多元融合、充满活力、更加开放、科学发展的现代公共文化体制机制,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加快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文化建设“春雨”工程,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以社区和乡镇为重点,加强文化阵地、文化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网络设施及基本运行保障机制建设。加强各级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建设,全面实现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精心组织创作优秀文艺作品,鼓励各级文艺团体开展送文艺下乡服务。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重点开展对《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柯尔克孜族《玛纳斯》、维吾尔族《麦西来甫》等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抢救保护。继续加大对丝绸之路新疆段大遗址重点文物的抢救保护,实施坎尔井地下水利工程、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野外文物保护设施、屯垦戍边遗址、近现代重要史迹、人口较少民族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及环境设施建设项目,强化文物安全保障机制和执法巡查体系建设。继续扩大我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与周边国家的文化交流活动,加大与内地省区的文化交流合作,促进各民族文化相互借鉴,共同繁荣。实施优秀文化艺术人才扶持战略,着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和文化领军人才。加大对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力度,推进文化创新,创作一批体现新疆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深受群众喜爱、具有高水准的文化艺术精品,提升新疆文化影响力。

    加强传播能力建设。继续实施西新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广播电视农牧区户户通。提高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译制能力。加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村大喇叭广播工程覆盖面。逐步建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监管体系和广播电视播出应急体系。加强中小城市及县城电影院建设。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提高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标准。到2015年,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6.4%和96.7%。继续实施新闻出版“东风工程”,扩大免费赠阅范围和数量。加强重点新闻网站建设。全面推进“农(牧)家书屋工程”建设。加强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译制能力建设。推进“天山工程”,深入开展“打黄扫非”,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管理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依法打击各类违法文化经营活动,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积极推进各级档案馆(库)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建立覆盖城乡的群众体育服务体系。以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合理完善体育设施布局,为各族群众提供基本体育公共产品和体育公共服务。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有重点地发展竞技体育,全面提升竞技体育总体实力和水平。

    专栏15 文化事业重点工程

    春雨工程:继续推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文化内容建设,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运行保障体系,加大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凝聚人心,人人享有文化成果权益,实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牢牢占领基层阵地。

    地市级三馆专项建设:规划新建15个地市级图书馆、15个地市级文化馆、6个地市级博物馆。

    广播电视村村通:对20户以下已通电盲点村进行广播电视村村通,采用直播卫星方式解决广播电视覆盖344732户,依靠有线光缆联网解决55739户,采用其他方式解决64840户。

    东风工程:国家对新疆新闻出版业的一项公益性惠民工程,包括出版物免费赠阅、发行网点建设、党报党刊及音像电子出版物印刷制作设备配置、出版物市场监管网络建设等,以满足广大农牧民学知识学文化的需要。

第十四篇 全力做好对口援疆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对口援疆工作,是新形势下中央新疆工作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东部19个支援省市和新疆各受援地区要从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出发,扎实做好对口援疆各项工作,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第一章 对口援疆工作总体任务

    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支持、民生优先,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加强协作、促进互利”的原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首要目标,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任务,以对口援疆建设规划为引导,重点实施好农村安居、农民致富、双语教育、产业园区建设、人才干部五大工程。工程建设要坚持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因地制宜、顺应民意、加快实施,尽快让受援地群众得到实惠。要充分发挥支援省市的优势,以产业聚集园区为平台,加快优势产业向受援地区转移。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通过双向挂职、两地培训和支教、支医、支农等方式,加快为受援地区培养一批企业经营管理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力争在5年内,使新疆特别是南疆地区经济发展明显加快、各族群众生活明显改善、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

 第二章 完善对口援疆工作机制

    各支援省市肩负着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重大历史使命,要切实把对口支援新疆作为自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有研究部署、有组织落实、有跟踪检查。要及时协调解决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对口援疆的组织实施由对口支援省市负责,与新疆有关单位共同实施。要紧密结合受援地区实际,在落实好、使用好援助资金的同时,把更多更好的干部、人才、观念、技术、管理带到新疆,形成经济援疆、干部援疆、人才援疆、教育援疆和科技援疆协同推进的新局面,为受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各受援地区要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建立与对口支援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良好的后勤保障,及时帮助解决支援省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对援疆干部、人才的管理与培养,做到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安全上保护,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对口援建项目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推广一站式办公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项目,优先配置土地资源,优先允许环境准入,优先安排配套资金,优先办理项目前期手续。按照对口支援专项规划,统筹安排中央补助投资、自治区配套资金与援助资金,合理引导资金投向。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制度,切实加强对援疆资金和项目的检查、稽查和审计,确保阳光援建、廉洁援建,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和干部安全。

 第十五篇 构筑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进一步巩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强化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新疆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第一章 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大力开展以“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把各族群众思想和行动引导到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上来,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在新疆大地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扬热爱新疆、建设新疆、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加强对新疆历史文化的研究,大力宣传新疆发展的历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现代文化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各民族文化建设,坚持各民族文化交流与交融,使其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

 第二章 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

    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高举维护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伟大旗帜,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运用各种载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各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形成各民族之间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组织少数民族群众代表赴内地参观考察。在对口支援工作中,开展民族团结心连心、手拉手活动,促进支援地和受援地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联谊交往。

    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习俗与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相统一,坚持依法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统一,坚持享有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与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相统一,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爱国宗教人士思想和队伍建设,加大对宗教人士的培训力度,扩大宗教界人士赴内地参观考察规模,培养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的宗教人士。充分发挥宗教人士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界做好解经和讲经工作,把伊斯兰教教义中含有和平、团结、爱国的思想贯穿到解经、讲经、学经之中,抵制和消除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要制定和完善宗教事务管理地方性法规。加强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能力建设。加强对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适当增加工作力量,重点建设一支乡村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队伍。加大统战、民族、宗教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改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条件,保障工作经费。

 第三章 维护社会稳定

    要从维护国家最高利益、新疆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局出发,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和“主动出击、先发制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宗教活动,严厉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政法维稳力量建设和基础设施、装备手段建设,建立健全以综治维稳中心为重点的基层维稳工作机制,完善统一的维稳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和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特大恶性暴力恐怖案件。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关注网络舆情,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深入细致地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努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健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全面推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为核心的流动人口“一证通”制度,把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社会一体化管理范围和公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不安全、不和谐因素。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打防管控相结合的综合动态防控体系。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敌社情复杂和管理薄弱区域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平安和谐。

 第四章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加强基层民主,实行基层组织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民主自治,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强地方立法,完善立法程序和立法机制,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决策跟踪反馈、评价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完善司法制度,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推进法治实践,增强公民法制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第五章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提高各民族文明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倡导修身律已、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强化职业操守,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劳动致富,发扬团队精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第六章 加强公共安全和国防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重点做好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安全许可,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技术、工艺和装备,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快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设施、装备及支撑体系工程、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提高安全水平和事故防御应对能力。加强全民安全文化建设,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到2015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分别下降40%以上和26%以上。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做好对滑坡、泥石流和森林、草原火灾的防治。加强救灾救助应急体系建设,加快救灾仓库和避险场所建设,提高救灾装备水平。强化公共环境安全,坚决防止工程建设、环境污染等人为引发的环境灾害。加强地震安全基础工作,全面完成学校、医院等抗震加固任务,积极推进城镇生命线工程、文化体育和社会福利机构等公共建筑抗震加固工作,提高地震综合防御能力。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气象服务体系,加强气候变化监测及评估能力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水平。

    加强社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运输及配送机制,提高应急监测、预警、通信保障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建立全区鲜活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供应保障体系,支持建立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确保大中城市蔬菜等农副产品供应。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积极支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加强民兵预备役力量建设,抓好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等基础建设,加强边防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巩固边防的需要。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提高平战转换、快速动员、持续保障和综合防护能力建设。坚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积极开展军民共建。

   第十六篇 发展壮大兵团经济

    充分发挥兵团在新疆发展和稳定中的特殊作用,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目标,坚持走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不断增强自我发展、带动发展、维稳戍边能力,发挥好建设大军、中流砥柱和铜墙铁壁作用,为新疆繁荣和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一章 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5年,实现“六个明显”:一是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0000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在西北地区特别是新疆区域发展中的影响力、带动力明显增强。二是经济结构明显优化。以工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基本形成,城镇化水平达到60%。三是职工群众生活明显改善。职工群众社会保障程度大幅提高,贫困团场实现基本脱贫,职工收入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四是社会建设明显加强。覆盖兵团辖区、与兵团职能属性相适应、与地方相协调的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五是可持续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与自治区保持同步。六是维稳戍边能力明显加强。各级应急处突、反恐维稳能力显著增强,巩固边防、维护稳定作用更加突出。

  第二章 重点任务

    强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按照师建城市、团场建镇、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强力推进的思路,促进人口、产业、公共资源向城镇集聚,增强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形成与地方城镇职能互补、分工协调、具有兵团特色的城镇体系。大力支持石河子市加快发展,积极推进创新型城市、循环经济、城乡统筹试点,提高其在新疆和全国的影响力。加快五家渠、阿拉尔、图木舒克市发展,尽快扩大城市规模,增强经济实力,提高在兵团和新疆的影响力。支持北屯建市工作,力争成为北疆地区重要的物流集散地和进出口加工区。选择战略地位重要、经济基础较好、发展潜力大的垦区中心城镇,按照石河子模式,规划建设一批县级市,并纳入国家城市规划建设体系。按照共建、共享、共赢原则,适度发展兵地共建城区和师部城区,使其成为兵地融合发展的有效载体。加快团场城镇建设,引导团场经济、连队职工和附近居民向城镇集中,其它边境连队、偏远连队统筹规划建设好连队居民区和生产作业区。改善城镇人居和投资环境,加快团场城镇水、电、路、气、房、通信等工程建设,使团场城镇居民享受与小城市同等公共服务。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支持兵团依托资源优势和自身产业基础,加快发展食品饮料、纺织服装、氯碱化工、矿产开发,培育壮大装备制造、新型建材。支持兵团在准东、哈密大南湖、三塘湖、伊犁、库拜等地参与大型煤电化工基地和新疆油气加工基地建设。支持兵团产业园区建设,提高园区承载能力和集聚产业能力,支持将条件较好的省级产业园区升格为国家级园区。支持兵团加快现代物流、金融、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拓宽生活性服务业空间,实现服务业结构升级和质量提升。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以龙头企业、品牌产品、基地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兵团农业科技优势,走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市场化之路,提高兵团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加工增值率,确保职工收入持续增长、团场效益显著提升、农业资源持续利用,使兵团农业成为新疆和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排头兵。积极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做优做强棉花产业,加快特色园艺业和现代养殖业发展。重点实施一批高产出、高效益现代农业示范工程。以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和节水技术推广为重点,发展节水技术外包服务,成为全国节水灌溉示范推广基地。以实现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为重点,加快推进各类先进适用农机设备推广使用,成为全国农业机械化推广基地。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水利、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着力改善南疆垦区、沙漠周沿、边境一线及腹心垦区基础条件,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着力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全面落实国家一系列加强新疆及兵团发展与稳定的特殊政策,加快建设覆盖全兵团、与地方相协调的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团场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团场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团场辐射。支持兵团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发展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切实提高广大职工的生活水平,促进职工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持续增收,使兵团干部职工收入与地方同步提高。

    促进兵地融合协调发展。兵团要主动融入当地发展,地方要大力支持兵团发展。着力推进优势资源共享、基础设施衔接、产业布局配套、企业联合重组、市场体系对接和人才培训交流。促进地州市兵地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共享。发挥兵团在农业装备、科技推广等方面优势,探索建立与周边农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租和代耕代种合作关系,推进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地方农村建立长期稳定的基地关系,扩大农技服务覆盖范围,示范带动全疆经济发展。加大兵地干部挂职交流力度,促进干部融合团结。加大政策落实上的衔接和沟通,确保各项政策在兵团辖区的有效贯彻和执行。

    支持兵团参与向西开放大通道建设。支持兵团充分利用新疆沿边开放和毗邻口岸的优势,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在边境垦区建立集货物进出口、保税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边境经济合作区。扩大兵团自产品出口,努力建设成为外向型商品加工基地、商品中转集散地、进口能源和紧缺资源周转地。支持兵团积极推进农业、资源和服务西进,鼓励师团到周边地区建立境外农业基地,鼓励企业到周边地区拓展矿产资源转换空间。

    加强维稳戍边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兵”的地位和作用,努力把兵团打造成一支政治意识强、军事素质硬、特别能战斗的坚强队伍,成为增强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的中流砥柱,巩固西北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铜墙铁壁。实行特殊招人留人政策,通过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大规模吸纳复转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城乡其他劳动者留在兵团,最大限度稳定现有人口,稳步增加兵团人口数量,特别是增加南疆和边境师团的人口。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吸收各类优秀人才充实兵团职工队伍,逐步优化兵团职工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夯实履行使命的基础。加强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预备役力量建设及维稳戍边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兵团民兵的动员能力。加大政法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渗透破坏活动,确保辖区稳定和新疆大局稳定。

 第十七篇 加强党的领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党的领导是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的根本保证,必须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以创造新的人间奇迹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更好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以推进现代化建设、社会发展和造福各族群众为己任,准确把握发展形势,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不断增强科学执政、提高经济活力,促使当地优势最大化的能力。要以坚韧不拔的意志、昂扬向上的斗志、勤勉务实的作风、甘于奉献的精神,加速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基本取向,正确履行政府职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实施。

    第一章 统筹调控

    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政策,确保公共财政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教育政策、卫生政策、环境资源政策等重大公共政策之间相互配合和协调。根据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合理界定政府支出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原则,财政资金优先安排社会保障、民生、教育、科技、卫生等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公共服务领域支出需要。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增加的基础上,逐步增加自治区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规模,建设资金优先支持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等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建设。

    充分发挥投资在调结构、惠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用好政府资金和对口援疆资金,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外资投向规划鼓励和支持的领域,千方百计扩大社会投资和金融贷款规模,增强投资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为完成本规划目标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第二章 加强协调

    按照本规划确定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重大项目布局,各地(州、市)以及各部门、各行业要组织编制相应的地方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目标和任务,以及可操作的实施措施。要建立本规划与地方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在主体功能定位、重大生产力布局、重点项目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上,确保总体要求一致,空间配置和时序安排科学合理,形成以本规划为统领,各级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加强本规划与自治区年度计划的衔接,在制定和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时,要结合实际,按年度分解和落实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所担负的中长期发展任务,制定年度具体措施,切实组织落实。

   第三章 监督评估

    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及时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任务和政策,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并将其列入政府考核目标。有关部门要跟踪、监测、分析相关领域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年度实施情况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程质量和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各地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完成规划目标提供有效的机制保障。在本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进行修订时,要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在规划实施期间,当遇到区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重要原因使实际经济运行严重偏离规划目标,需要调整本规划时,自治区人民政府应适时提出建议,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实施。

    “十二五”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重要规划,是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打好基础的重要规划。全区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众志成城,奋力拼搏,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各族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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