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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字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作者:新疆政府    文章来源:新法规速递    点击数:2567    更新时间:2013-02-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教育是国家强盛、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是立区、兴区、强区的重要支撑。“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是推进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更是加快改善民生,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规划纲要》,为全面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编制本规划。主要阐明“十二五”时期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是未来五年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行动计划。
一、“十一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概况
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教育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新和人才强区战略,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部署,实现了“十一五”时期教育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得到加强,双语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两基”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免费义务教育惠及各族人民,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步伐加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职业教育规模逐年增长,高等教育层次和学科结构进一步优化。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教育,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教育,教育经费投入明显增加,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教育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各族师生团结向上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不断巩固,全区教育事业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
2010年,全区有各类学校7955所,各类在校生449.74万人,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59.59%,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78%,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7.1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69.1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4.99%。全区每万人口有小学在校生896人、普通初中在校生465人、高中阶段在校生325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16人,十五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9年,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向社会输送大中专毕业生62万人,有知识有文化的年轻一代已成为新增劳动力的主体,各族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立足实际,着眼未来,我区当前的教育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新要求,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新期待。学前教育仍需加快发展,幼儿园(所)建设布点和教师配备数量亟待增加。义务教育在区域、城乡间和学校间存在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差距。普通高中教育存在南北疆之间普及水平的差距。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质量及社会适应性有待提高。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双语教育有效推进任务繁重。双语教师数量不足和授课能力低的问题亟待解决。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仍需改善。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西部先进水平的任务艰巨。
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实施,指明了教育事业发展的方向。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国和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技教育为支撑的战略思想,突出教育的基础作用和民生效应,树立教育立区、人才强区的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坚持中央支持、全国支援与自身努力相结合,统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重点扶持南疆三地州等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发展,不断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二)发展思路。实施教育强区战略,有效推进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大力提高全民素质,为2020年实现教育强区目标奠定基础。
强区必先强教,自治区未来发展,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十二五”时期,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优先发展为保障,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教育发展的根本标准。把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推进素质教育作为重要任务,把推进双语教育和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突破口,以重大发展项目和教育改革试点为抓手,努力建设好每一所学校,培养好每一位学生。
--以转变观念为先导。用新的教育观念引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树立全面发展和人人成才观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不拘一格培养人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将素质教育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始终,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树立终身学习和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各级教育有效衔接。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重视改革的系统设计和整体安排,提高教育事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将教育改革贯穿于教育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优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社会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着力推进“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等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探索思想政治教育有效途径、完善双语教育体制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自治区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的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体制。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政策和重要任务,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加快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以协调发展为主线。以农村为重点,加快普及学前双语教育,有效推进各学段双语教育,统筹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之间的关系。实行分区规划,大力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的统筹衔接,坚持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努力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南疆三地州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努力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优化高等教育学科结构,切实提高教育质量。统筹处理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关系,实施基础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启动教育现代化建设试点,加快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以服务战略为重点。教育系统处在全区发展、稳定的基础环节,教育系统的发展与稳定关系全区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学校要站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政治高度,围绕“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根本问题,深入开展“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教育,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把学校建设成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典范,为实现自治区长治久安目标奠定坚实的政治和思想基础。充分发挥学校在弘扬现代文化,传承区域特色文化和各民族优秀文化,推进科技创新,服务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自治区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以提升能力为根本。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为引领,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受益面,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提升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主动适应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的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公共教育服务平台。
三、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与任务
(一)发展目标。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达到西部领先水平,教育服务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显著增强。
2015年,全区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70%,在园幼儿达74.3万人。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和在校生巩固率达98%以上,小学、初中在校生达310.2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8%左右,高中阶段在校生达86.3万人,普职比大体相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2%,疆内院校就读的在校生达33万人,其中:在校研究生1.8万人,在校普通本专科生31.2万人。普及残疾儿童少年的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7%以上,成人教育和多样化的继续教育进一步发展。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年。
(二)主要任务。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优先发展与服务全局、改革发展与维护稳定、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的关系,增强各类教育可持续发展能力,使教育发展更加适应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需求,更加符合各族人民接受良好教育的期待,努力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区情和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构建大中小幼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探索学校、家庭和社会合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德育课程、学科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协同作用。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公民道德教育为基础,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
不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学校维稳工作常态化,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维护祖国统一等教育活动。积极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改革,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效果,加强学生党团组织、少先队和学生会建设,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区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发展学生社团,加强科普教育工作,丰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学习、生活、成长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
按照“六五”普法中师资、教材、课时、经费四落实的要求,加强各类在校生普法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德育工作,落实国家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编写体现新疆特色的地方德育教材,支持学校开发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校本课程,实现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的有机衔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创新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推广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加强学校校园网络建设,强化校园网络的应用与管理。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建设大中专院校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实施民族团结教育的覆盖项目,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使各类学校成为引领先进文化的示范窗口和战略高地。
(2)有效推进双语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0-2020年)》,推进各民族学生学习和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增强学生对祖国意识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积极、稳妥、有效推进双语教育。
构建各学段相互衔接的双语教育体系。从幼儿抓起、从教师抓起,按当地实际选择实施双语教育的模式,相应保留本民族语言文字为主的教学班,鼓励和倡导民汉合校、民汉学生混合编班,各民族相互学习。加强双语教学研究,开发双语教材和教学资源。健全双语教育工作成效评估制度,实施双语教学质量监测,完善与双语教育配套的考试、评价、就业等政策体系。
2012年,基本普及少数民族学前两年双语教育,接受学前两年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幼儿占学前少数民族幼儿的85%以上。 2015年,基本普及少数民族中小学双语教育,接受中小学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占中小学少数民族学生的75%左右。建设一批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师数量进一步满足教学需要,素质显著提升,合格双语教师比例2012年达50%左右,2015年达65%以上。加强双语幼儿园、中小学双语寄宿学校、双语普通高中建设。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年招生规模分别达1万人,内地高校协作计划和内地新疆中职班规模逐步扩大。扩大区属中职学校招收南疆三地州学生的计划。完善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教育制度,启动高职高专少数民族学生预科教育计划。
(3)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形成以公办园为主体,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格局。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各级财政支持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举办公办或集体办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形成“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推广社区早期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挥县、乡中心幼儿园的示范与辐射作用,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明显提高。加强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管理,健全幼儿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与督导评估制度。2012年、2015年全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66%和70%,城镇幼儿入园难、农村幼儿就近入园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明确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和幼儿园布局要求,在实施农村双语幼儿园工程的同时,城区幼儿园建设与小区建设同步推进,农村幼儿园布点服务半径原则上不超过3公里、覆盖人口在3000人以上。充分利用闲置校舍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配备幼儿园必要的教具、玩具、图书等器材。
(4)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以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差距为目标,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重点,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资源配置制度,依法建立公民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体系,促进教育资源向困难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到2015年,全区30%左右的县(市、区)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85%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要求。
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意见》,按照定目标、定标准、定职责的要求,地州市编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城镇学校重点消除大班额现象,农村新建、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完善寄宿学校生活设施的配置,提高教学仪器、图书、实验条件达标率。建立县域内优质学校结对帮扶薄弱学校制度,完善优质学校校长、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交流政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启动教育强县创建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创建教育强县目标:第一阶段实现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两基”巩固提高目标;第二阶段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目标;第三阶段实现县域内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各类教育发展水平、教育经费保障、办学条件改善等指标达到教育强县总目标。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培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育技能和艺术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陶冶高尚情操,让每位学生充分享受素质教育的阳光雨露。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政策,促进学生走进科研院所、社区、企业、农田,发挥科学家、企业家、工程师等各类人才对学校教育的作用。
(5)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增加教育投资和广泛吸纳社会资源,以中等职业教育为突破口,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通过国家投资和对口支援省市的援建,加快南疆三地州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步伐。通过普通高中办学定位、办学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探索,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鼓励学校特色办学,形成一批科技、外(双)语、艺术和体育等特色鲜明的普通高中,以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坚持科学的质量观,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纠正单纯追求考试分数的“应试教育”倾向,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指导。改进普通高中教学方式,深化课程改革,强化实验教学、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普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相互沟通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开设特色职业教育课程,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项目,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进一步扩大寄宿制规模。实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6)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树立大职教和终身教育理念,提升职业教育综合能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建立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体系,形成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的格局。加大职业院校学科专业调控力度,以特色优势专业为引领,制定学科专业布局和建设规划,按照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科学设置专业。畅通职业院校毕业生深造的渠道,建立以实际技能和工作绩效为主的职业教育考试升学制度,扩大应用型研究生培养规模。
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以新型工业化为先导,以四大职教园区实训基地建设为突破口,以内地中职班为补充,为自治区培养紧缺中高级技能人才。按照现代农业、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石油石化、煤炭、纺织等产业发展要求,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事业单位共建实习、科研基地,推进生产、教学过程的一体化。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支持示范性职业院校和精品专业、课程建设。加快发展面向农牧区的职业教育,促进农科教结合,提高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开展面向人人的职业教育。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以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统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区内和区外职业教育资源,不断提升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大力开展民族特色专业的职业教育,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率先面向南疆三地州等地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三免一补”。实施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健全覆盖县、乡、村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广泛开展农牧业生产技术和外出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启动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二期)工程,重点支持好南疆四地州及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等地的8所职业学校建设。
(7)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按照“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优化结构、强化队伍、增强能力、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以提高质量为根本、以内涵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各类高等院校发展定位,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高等教育体系,使高等教育更加适应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加强高等学校基础条件、师资队伍、大学文化、重点学科和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提升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优秀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加强研究生学位授权单位和学位点建设,重点建设好一批一级学科博士点,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化三级学位授权体系。巩固发挥首府高等教育优势,加强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启动新疆工程学院、新疆警官学院、新疆师范专科学校筹建工作,支持铁路等部门和哈密、吐鲁番、喀什地区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增加我区高等教育总量。加强学籍管理,完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深化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增强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工作,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科研体制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能力。
拓展高校办学空间,加强研究生示范基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支持新疆大学“211”工程建设,扶持师范、农业、医药、财经、艺术等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院校的发展。实施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第二轮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第二轮紧缺人才专业建设计划、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全面推进高等教育发展。
(8)完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为基本形式的保障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基本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全面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积极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加强特殊教育专业建设,配齐配足特殊教育学校合格教师。
健全各级政府分担、各部门支持、多渠道筹措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特殊教育学校良好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9)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以政府为主导统筹继续教育发展,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制定继续教育规划,初步建立起学校教育、家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闲暇教育的继续教育体系。以网络技术为支撑,整合社会资源,理顺管理体系,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为学习者提供便利条件。办好远程和成人高等教育,实行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不同类型教育之间的学分互认,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衔接。积极建设开放型大学,扩大自学考试的服务功能,加强继续教育资源库建设,建立全民终身学习平台。
以新知识、新技能培训为重点,有计划、分层次开展继续教育。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重视老年教育。进一步完善扫盲工作机制。
(10)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发挥地缘优势,以中亚地区和周边国家为重点,依托上海合作组织平台,积极参与教育双边、多边和区域教育交流合作。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通过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扩大公派出国留学生规模,有重点地选派一批校长、学科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进入国际高水平科研机构研修或攻读学位。实施留学中国新疆计划,加强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基础能力建设,扩大来华留学生教育规模,逐步优化留学生教育学历和专业结构,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增强新疆教育面向周边国家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加强自费留学服务中介的管理,提高出国留学人员的管理水平。加强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和孔子学院建设,提升新疆在周边国家教育和文化的影响力。加强新疆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四、保障措施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解决好教育的摆位、投入、发展、稳定等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基础上,精心组织,共同推进规划任务的贯彻实施。教育行政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办好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着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依法治教、从严治教,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一)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各级党委、人民政府要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教育规划优先、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的要求落到实处。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各类学校按照社会主义教育家、政治家办教育的要求,实行党委(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各地要建立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定期研究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好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教育行政部门要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凝聚民心,牢固树立为学校、师生办实事的服务思想。组织部门要重视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选拔政治可靠、业务精良的干部充实学校的领导班子。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工作成就,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发改、财政、编制等部门要对学校的基本建设、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建设等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是教育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强教必先强师,建设一支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数量足够、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到2015年,农牧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双语教师基本适应双语教育的需求,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进一步提升,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达80%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达65%以上,高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0%以上,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进一步提高。不断提升中等、高等院校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学历层次,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达45%左右,高职、高专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达35%左右,本科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达65%左右,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达20%左右。
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突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建立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评估长效机制。按照“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管理要求,全区统一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认定和职业准入机制,严把教师入口关。深化师范教育改革,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及其他高校参与、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完善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调整师范教育专业设置和培养方向,加强师范生教学基本功训练,促进学科专业教育与师范专业教育的紧密结合。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重点实施双语教师提升工程,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完成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和35岁以下双语教师全员参训的任务。实施中小学“十百千名优秀骨干校长工程”,重视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以专业课教师为重点,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开展职业学校管理人员培训,支持职业院校聘请能工巧匠、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造就一批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的教学团队,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工程,采取轮训、进修、挂职、海外研修或攻读学位等形式开展中青年教师培训,实施高层次特聘教授和“天山学者”计划,引进院士、“长江学者”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才,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
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增量补充、存量培训、定向培养、滚动推进”的方针,健全学前、中小学双语教师培养、补充机制,完善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通过增加教师编制,实施双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扩大大学生实习支教、志愿者支教和援疆支教等措施,多渠道补充合格双语教师。面向生源地采取定向就业、考核入编、返还学费等方式,为农牧区双语学校选派师范毕业生。
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为目标,以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为学生作出表率作为师德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工作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制定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编制标准,扩大“双师型”教师比例,健全各类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统一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职称序列,在小学设置副高级教师职称,在普通中学、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单独设置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系列。以结对帮扶为主要形式,健全县域内教师交流制度和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轮岗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原则上要有在农牧区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将教师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教师专业化成长提供经费保障。
进一步改善教师待遇,保证中小学教师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在中、高级职称评聘方面向农牧区教师、双语教师岗位倾斜,加快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切实改善农牧区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体育、卫生、艺术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业务素质。高校教师工资待遇达到中西部同类高校教师水平。
(三)依法保障教育投入。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教育事业发展作为公共投资的重点领域。各级政府是履行公共教育服务的主体,明确自治区、地(州、市)及县(市、区)办教育的责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有效运行的财政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拨款法定的“三个增长”,财政部门用于教育的拨款要逐年增长,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4%以上,财政教育支出增幅明显高于当地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统一教育附加费征收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教育专项拨款向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完善以政府为主的双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畴,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办教育。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确保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完善高校(高职)生均拨款、中职公用经费拨款制度,逐步提高高校预算内生均拨款标准,到2015年达到西部地区前列。
进一步完善普惠性的助学体系。全面落实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为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政策。以扶持困难群体为重点,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适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残疾学生生活补助费、助学金、医疗费及交通费补助标准。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健康问题,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工程。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落实高校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提高普通高校助学金资助标准。将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学生纳入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范围。落实校方责任保险制度。逐步实行残疾学生学前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科学化管理。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建设,提升教育经费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教育经费投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公告制度,对教育经费投入达不到法定要求的限期补足。加强各类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强化重大工程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监督,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在自治区本科院校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属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规范高校财经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四)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建立教育改革民主决策机制,统筹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确保改革协调稳步有序推进。推进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在培养目标、培养模式、教育内容等方面大胆创新,构建开放、灵活的人才培养体系。探索素质教育的有效方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学业负担重、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幼儿入园难、城市大班额等难点问题。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实现形式,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分级分类、权责明确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办学体制,鼓励、支持、引导、依法管理民办教育。稳步发展有特色的民办中小学,有序发展层次、结构合理的民办高等学校,引导发展实用型非学历民办教育。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政策支持力度,减免民办学校税收和建设费用,解决贷款和办学用地等方面问题,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
(五)统筹规划校点布局。指导各地编制好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加强城市、县镇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实行城市开发建设和学校建设同步规划,住宅小区建设预留教育用地并配套建设教育设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继续坚持方便就近入学(园)的原则,在有益于学生亲情沟通、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小学低年级除边远山区、农牧区外,原则上不发展寄宿制学校。支持中学相对集中办学,支持边远地区、农牧区建设寄宿制中学。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学校要同步规划,保留必要的村办小学和教学点,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向城乡结合部延伸。探索城乡教育联动发展新模式,综合考虑人口、地理、交通等因素,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建立校点布局调整规划论证、听证制度,中小学校点撤销与合并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严禁强行撤销。
以地区为单位统筹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学校。巩固发挥首府高校优势,支持地州筹建职业技术学院。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发展空间,按公益性用地性质解决各类公办学校、独立学院、民办学校的用地需求问题。探索职业院校与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产业聚集区配套建设的模式,形成城市建设、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协调发展的产业生态系统。
(六)加快信息化进程。按照“统筹规划、普及提高、融合集成、支撑创新”的原则,优先建设教育信息网络,拓展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为载体的教育资源服务平台,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施好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完成乡镇中心小学计算机教室建设和设备配置,使“班班通”的覆盖面达60%以上,为双语教学提供指导和示范。实施农牧区学校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开展信息技术骨干教师培训。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和高校校园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实现高校与“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高速连通。
建设教育管理与公共服务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施中小学计算机普及工程,为教师提供资源共享的学习平台。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七)坚持依法治教。强化各级政府依法管理教育事业、保障公共教育服务职责。规范教育行政审批行为,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中小学法制辅导员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自治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员工法律素质。以创建教育强县活动为契机,完善层级监督机制。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和专业化的督学队伍,强化对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开展对各类学校办学方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有效推进双语教育及教育教学质量的督导评估,完善督导结果向社会公报、限期整改等制度。加大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执法、教育经费拨款情况的监督力度。
加强自治区和各地教育规划的衔接工作,及时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监测,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和教育规划实施进展状况。
(八)推进教育援疆。以双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落实内地省市对口支援新疆教育项目,实施内地中等职业学校对口支援新疆中等职业学校计划,内地高校对口支援新疆高校计划。扩大内地支教教师、大学生实习支教、青年志愿者选派规模。实施新疆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赴对口支援省市培训计划,实施“对口支援西部高等学校计划”和“援疆学科建设计划”等项目。加强教育援疆的协调配合和保障服务,指导受援地区及县市实施好教育援疆工程,争取国家和支援省市支持,确保对口支援经费优先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九)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教育舆情汇集和分析,及时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信访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切实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学校安全、卫生、食品及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及时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净化育人环境。
(十)加强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宣传。加强对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建立教育系统新闻宣传联络协调机制,构建立体化宣传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宣传工作的要求,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形成横向上与各种媒体联系,纵向上与各级教育部门、各类学校对接的立体宣传网络。各级教育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教育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教育战线的感人事迹,以典型人物、案例引导教育工作。

附 件:
1、自治区教育事业“十一五”主要成就表
2、自治区教育事业“十二五”目标一览表
3、自治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工程
4、自治区学前幼儿园建设工程
5、自治区农村双语寄宿学校建设工程
6、自治区民汉合校普通高中建设工程
7、自治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8、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
9、自治区特殊教育资助工程
10、新疆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工程
11、自治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工程
12、自治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
13、自治区中小学双语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工程

附件1
自治区教育事业“十一五”时期主要成就
  单位 2005年 2010年 2010年比
2005年提高比例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学)人数 万人 29.34 57.90 97.34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22.56 59.59 37.03
九年义务教育    
小学在校学生数 万人 214.38 193.58 -9.70
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 % 97.70 99.78 2.08
小学毕业升入初中阶段升学率 % 99.33 100.53 1.20
初中在校学生数 万人 120.01 100.33 -16.40
初中学龄少年入学率 % 87.72 97.15 9.43
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升学率 % 52.97 82.97 30.0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45.00 69.14 24.14
在校学生数 万人 50.37 65.24 29.52
    其中:普通高中学生 万人 38.78 41.91 8.07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 万人 11.59 23.33 101.29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18.60 24.99 6.39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万人 18.87 26.4 39.90
其中:研究生 万人 0.69 1.30 88.41
普通本专科生 万人 18.18 25.10 38.06


 
附件2
 单位 2010年 2015年 2015年比
2010年净增比例
学前教育在园(学)幼儿 万人 57.9 74.3 28.32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59.59 70.0 10.41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 万人 293.9 310.2 5.55
九年在校生巩固率 (%) 93.70 98.0 4.30
初中学龄少年入学率 (%) 97.15 98.0 0.85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69.14 88.0 18.86
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升学率 (%) 82.97 95.0 12.03
高中阶段在校生(含技工) 万人 70.22 92.65 31.94
其中:普通高中 万人 41.91 46.0 9.79
     中等职业教育 万人 23.33 40.3 72.74
     技工学校 万人 4.98 6.35 28.54
其中:南疆四地州高中阶段在校生 万人 16.8 37.7 124.4
四地州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 (%) 50.8 88.0 37.2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24.99 32.00 7.01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万人 26.4 33.0 25.00
其中:研究生 万人 1.3 1.8 38.46
         普通本专科 万人 25.1 31.2 24.30
自治区教育事业“十二五”目标一览表
 
附件3
自治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工程

用5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实施民族团结教育、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基地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工程,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明显提高。
一、民族团结教育工程。实施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在乌鲁木齐市建立自治区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实施“感受祖国之旅”项目,每年组织1000名优秀学生赴内地参观学习。为每所学校提供以民族团结教育、中华优秀文化为内容的图书。民族团结教育工程预计投入资金5亿元。
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按照各类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需要,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为重点,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培训项目。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工程预计投入资金5亿元。
 三、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系统建设工程。为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制作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内容的影像资料。新建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预警系统,开发少数民族语言网络互译软件,增强维护校园稳定的能力。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系统工程需投资5亿元。
以上三项共需投资15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5亿元,保障运行投资10亿元。拟申请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解决。

 

附件4
自治区学前幼儿园建设工程

一、项目背景。2008年起,国家投资建设我区七地州及九县市农村学前双语幼儿园,大幅度提高了当地适龄儿童入园率。为满足全区学前教育发展的需求,需要进一步加大自治区幼儿园建设力度。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2010年,自治区有幼儿园2374所,在园幼儿49.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59.59%。由于我区学前教育总体发展水平偏低,在七地州及九县市以外幼儿园布局不到位,其他地区的幼儿教育未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三、项目依据。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自治区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精神,需要建立学前三年教育的服务体系,并确立了到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0%的目标,以满足74.3万名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四、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方案。
(一)学前双语幼儿园二期工程。为进一步扩大学前双语教育成果,在七地州及九县市以外的地区有效推进学前双语教育,计划建设双语幼儿园290个,按每平方米建筑1500元测算,需基建投资7.29亿元。
(二)全区学前三年幼儿园建设工程。在完成学前两年双语教育基础上,填平补齐学前双语三年教育的不足部分,计划新建幼儿园2017所,改扩建幼儿园890所。按每平方米建筑新建1500元、改扩建650元测算,需要基本建设投资32.25亿元。
以上两项工程共需投资39.83亿元, 拟在申请中央投资基础上,所需配套资金申请自治区和县级财政按比例配套。
 
附件5
自治区农村双语寄宿学校建设工程

一、项目背景。2010年,全区有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1005所,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21.12%;有中小学寄宿学生55.30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18.82%。为有效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计划实施农村双语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为提高全区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农村少数民族学生享受双语教育的优质资源。
三、项目依据。根据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确定的目标,改善农村地区、边境地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满足学生接受双语教育的需要。
四、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方案。建设一批双语寄宿制学校,改善农村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现象,完善农村学校图书、仪器设备的配置,有效扩大寄宿制学校办学规模。
(一)双语寄宿学校建设工程。计划改扩建双语寄宿制中小学114所,按单方造价1500元计算,计划投入资金18.75亿元。
(二)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为消除城镇“大班额”现象,完善农村学校图书、仪器设备的配置,计划投入资金16.9亿元。
(三)边境县国门学校建设工程。为32个边境县的130个边境乡镇,各改扩建1所义务教育的国门学校,为国门学校的每个教学班配备一台电视机和教学播放机,计划投入资金15.7亿元。
以上三项工程共需投资51.35亿元, 拟在申请中央投资基础上,南疆三地州所需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承担,其他地县所需配套资金由自治区财政与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附件6
自治区民汉合校普通高中建设工程

一、项目背景。由于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原因,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处于落后的位置,为加快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步伐,计划实施民汉合校普通高中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为有效扩大普通高中教育的办学规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由2010年的69%,提高到2015年的88%;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由70.2万人,增加到95万人。
三、项目依据。为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关于“重点新建、改扩建一批民汉合校双语普通高中”的精神,以南疆地区为突破口,以县级民汉合校普通高中建设为重点,扩大普通高中教育的覆盖面,满足高中阶段学生接受双语教育的需求。
四、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方案。“十二五”时期计划重点改扩建民汉合校普通高中59所,按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0平方米、生均生活用房5平方米计算,新建工程按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计划投入资金25.88亿元,其中:以建设教学用房为主需投入资金15亿元,拟申请中央投资解决;以建设生活用房为主需投入资金7.5亿元,仪器设备需投入资金3.38亿元,拟申请自治区财政投资解决。
 
附件7
自治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一、项目背景。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较差,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滞后,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任务艰巨。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全区现有中等职业学校249所(含技工学校,下同),在校生数为28.3万人,其中,南疆三地州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为50.8%,低于全区、全国32.2和36.7个百分点。以改善南疆等地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为重点,切实提升全区职业教育服务当地跨跃式发展的能力,计划到2015年新增中职在校生17.8万人生;每年为南疆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0万人次。
三、项目依据。根据建设“重要能源基地、矿产资源生产加工基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民族特色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和向西出口加工基地的需要”,为当地经济建设培养、培训一批技能型人才。
四、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方案。计划实施基础能力建设的中职业学校65所,具体实施新建或改扩建教学楼、实验楼、学生生活用房、购置专业实训设备及加强师资培养培训项目,计划项目总投资为18.73亿元,其中:第一批重点建设南疆四地州和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经济开发区的8所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投入资金13.00亿元;其余56所学校按每校投资1000万元计算,计划投入资金5.55亿元。

 


附件8
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

一、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增强高等教育服务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推动高等教育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到2015年全区将净增普通本专科在校生7万人,按照“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技、教育为支撑”的战略需求,实施高等学校质量提升工程。
三、项目依据。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生均教学行政用房为20平方米。2010年全区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5.12万人,本科高校生均教学行政用房为13.91平方米,低于国家标准。
四、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方案。
(一)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为拓展高等教育办学空间,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院校信息工程建设项目、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项目、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等。五年计划投资23.5亿元。
(二)高等教育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为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重点学科与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科研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等,五年计划投资1.88亿元。
(三)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工程。为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学历层次,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优秀学者和学科领军人才,实施天山学者项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项目、高校少数民族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等,五年计划投资3亿元。
以上三项工程共需投资28.38亿元, 拟在申请中央投资基础上,申请自治区财政承担相应的配套投资。
 
附件9
自治区特殊教育资助工程

一、项目背景。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批准我区新建和改扩建30所特殊教育学校,明确了特殊教育学校的投资方向。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为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能力,基本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各类教育的需求,提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的普及水平,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发展。
三、项目依据。依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项目方案》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0〕156号)。
四、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方案。
(一)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建设概况。30所特殊教育学校已经下达建设资金1.52亿元,其中2008年批复建设9所,7所竣工并投入使用,2所在建;2010年批复建设19所,2所竣工并投入使用,17所在建设;2011年批复建设2所。
(二)提高特殊教育补助和公用标准。自治区每年从福彩公益金中为残疾学生筹措助学金150万元,按照生均1031元为残疾学生提供资助;残疾学生生活补助费标准由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500元;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补贴,在现行15%基础上再提高15%;按照国家规定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要有明显提高。

 


附件10
新疆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工程

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发挥地缘优势,以中亚地区和周边国家为重点,依托上海合作组织平台,积极参与教育双边、多边教育交流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教育对外开放的整体效益。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新疆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把新疆建设成为面向中亚的人才培养基地和周边国家学生留学中国的目的地,增强我区在周边国家教育和文化的影响力。
三、项目建设依据。根据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四项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工程。
四、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方案。
(一)实施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建设项目。即:实施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建设、汉语教师培养、多语种汉语教材研发、汉语奖学金、汉语国际推广宣传等项目,每年预计投资4000万元。
(二)实施高层次人才出国留学培养项目。即:公派出国留学、西部人才培养、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新疆籍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等项目,年预计投资3250万元。
(三)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即:高水平外国文教专家聘请、教育科研国际合作、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疆等项目,每年预计投资600万元。
(四)实施留学中国新疆项目。即:周边国家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来华留学生基地建设等项目,每年预计投资900万元。
以上四个项目五年累计投资4.37亿元,每年预计投资0.87亿元,其中,申请国家每年投资0.26亿元,自治区财政及办学单位每年配套或自筹0.61亿元。
 
附件11
自治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工程

一、项目背景。为加快双语教师培养、培训步伐,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疆双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教民〔2010〕8号)精神,拟订了自治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规划。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我区现有学前、中小学少数民族教师14.96万人,其中双语教师4.96万人,到2015年,仍需补充双语教师7.74万人,为提升双语教师培养、培训能力,需要进一步改善6所师范高等院校的办学条件。
三、项目建设依据。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发展规划》,及有效推进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和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工作要求。
四、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方案。通过中央支持、自治区和高校的共同努力,构建以新疆师范大学为龙头、以6所师范院校为主体的双语教师培养、培训体系。集中力量改善师范院校双语教师培养培训所需的教学楼、实验室、实训基地以及学生食堂、学生宿舍等基础设施,强化办学基础。
2011—2015年6所师范院校计划投入资金16.25亿元,新建、改扩建建筑面积65.6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42.5万平方米,生活用房23.1万平方米。项目资金拟申请中央投资解决。

 
附件12
自治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

一、项目背景。全区有农村中小学教职工19.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将增加教师编制1.8万名,同时为每年1400名援疆教师提供食宿条件,计划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教师周转宿舍,有利于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使教师安心从教,有效推进全区双语教育战略的实施。
三、项目依据。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推进新疆双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教民〔2010〕8号)精神,为切实解决制约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使广大教师居有定所。
四、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方案。按照小学、中学教职工编制总数的50%至60%比例,配备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以县为主,由县级政府统一建设、统筹管理教师周转宿舍,按每套35平方米,单方造价1500元/平方米测算,为2.8万名农村教师新建教师周转宿舍。
2011—2015年计划投入资金15亿元,新建、改扩建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项目资金拟申请中央投资解决。

 
附件13
自治区中小学双语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工程

一、项目背景。自治区中长教育规划纲要确立了“建设教育管理与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实施中小学计算机普及工程”等教育信息化建设目标。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实施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是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迫切需求,为师生提供资源共享的学习平台,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三、项目依据。依据财政部对《新疆双语现代远程教育建设规划》的批复(财教〔2010〕466号),编制了新疆中小学双语现代远程教育建设规划。
四、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方案。
(一)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建设项目。为全区854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1所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建设计算机教室,每个计算机教室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配备计算机及教学设施,并具备宽带互联网接入条件。分年度共实施854所学校计算机教室项目建设的任务。
(二)中小学“班班通”建设项目。全区中小学有3.4万个教学班,为每班配备一套“班班通”设备,优先满足民汉合校教学班、双语教学班的项目建设,兼顾配备少数民族普通班和汉语言教学班的“班班通”设备。分年度共实施34605个教学班的“班班通”项目,为学生提供网络条件下的远程课堂教学。
两个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78亿元,其中计算机教室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71亿元,“班班通”建设项目计划投资4.07亿元。已申请中央财政投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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