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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          【字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
作者:新疆教育…    文章来源:新疆教育信息网    点击数:2691    更新时间:2013-02-2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试 行)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3.尊敬各民族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积极与老师交流。
4.尊老爱幼,平等待人。不欺负弱小,不取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了解和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 各民族同学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
5.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防碍别人要道歉。
6.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翻动或拿别人的物品,借东西及时归还,损坏要赔偿,捡到东西要归还失主或交公。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
7.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为别人的进步而高兴。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勇于克服。
8.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浪费。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9.服装整洁,不穿戴有宗教色彩的服饰,不佩带首饰。勤洗头,常洗澡,勤剪指甲。早晚刷牙,饭前便后要洗手。学会收拾房间、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务劳动,自己能做的事情要自己做。
10.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参加活动守时,不能参加事先请假。
11.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合作交流。大胆提问,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注意倾听,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课间活动有秩序。
12.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整洁。
13.坚持锻炼身体,认真做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
14.认真做值日,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保持教室、校园整洁。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建筑物上涂抹刻画。损坏公物要赔偿。
15.爱护花草树木、庄稼和有益动物,保护文物古迹,保护环境,有良好的环保意识。
1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各种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少先队员服从队的决议,珍惜集体荣誉。不同民族队员之间相互尊重,学会合作,多观察,勤动手。
17.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在公路、铁路玩耍和追逐打闹。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不拥挤、不大声喧哗。乘公共交通工具自觉购票,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
18.珍爱生命,注意安全,有自我保护意识,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不做有危险的游戏,不吃不干净不卫生的食物。
19.不传阅宗教宣传品,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和迷信活动,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20.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关心国家大事,收听、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不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内的场所。遇到坏人坏事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设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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