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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作者:教育部办…  文章来源:教育部网站  点击数3127  更新时间:2013-03-05 12:15:40  文章录入:mredu  责任编辑:admin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职成厅〔2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发展社区教育,不断提高社区教育质量,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学习需求,为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奠定基础,我部制定了《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现将该试行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做好示范区工作。试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附件:1.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1.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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