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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海事件始末 | |||||
作者:小黄 文章来源:百度文库 点击数:14377 更新时间:2010-1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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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http://wenku.baidu.com/view/615c26ec0975f46527d3e1cf.html 胡文海
山西杀人犯胡文海事件始末 2001年10月26日晚上,在山西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大峪口村,一个有着300多户人家、1000多口人、村里和附近有很多煤矿的村庄,发生了一起特大持枪恶性杀人致14人死亡案,在不到3个小时的时间内,9户人家、8男6女被杀,3人重伤。血案之残酷令人震惊。 山西杀人犯胡文海的最后一段话 警察:知道为什么逮你吗? 警察:杀了一点?你杀了十四个! 警察:那你说多少? 警察:死了十四个! 警察:你知道后果吗? 警察:后悔不后悔? 警察:你还想杀谁? 警察:你为啥杀人家? 后来,当记者再问他后悔不后悔时,他理直气壮的回答:“不后悔,一点不后悔!就是遗憾,没有把该杀的都杀了。”遗憾、没有死净的话,胡文海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到。据分析,他是担心给他父母妻儿留下后患。 法院审判胡文海时,他站的笔直,捧着自辩书大声朗读,就象农村劳模发言。共同受审的还有一个帮他杀人的朋友,胡答辩时说,他朋友没有杀人,跟着他是一直劝他不要杀。这时,控方指出,一个受害者(装死躲过)指证他朋友拿斧子砍过他。胡答辩,我一枪打的他趴在地上,他就再没回头看过,是我捡起斧子砍他的。控方又指出,他朋友拿钳子夹受害者。胡文海当即辩道:是我拿枪逼他干的,他不夹受害者,我就****打他。明目张胆的大包大揽。 2001年的12 月25日,也是西方人的圣诞节。那天,山西晋中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特大枪杀14人案的3名被告人。最后,有2人判处死刑、1人判处无期徒刑。第一被告人胡文海依法定程序在最后陈述中说到:“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为此,我不断的去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自己从小的性格就是仗义执言,敢做敢为。村里的那些无权无势的善良的村民和我和睦相处,有时,我就成了他们利益的代言人。然而,近年来,历任村干部贪污行贿,欺压百姓,村里的小煤矿(村民冒着生命危险)等企业上交的 400余万元被他们瓜分。4年来,我多次和村民向有关部门检举反映都石沉大海,公安、纪检、检察、省、市、区的官老爷们给尽了我们冷漠与白眼……。可是,我们到那里去说理呢?谁又为我们做主呢?我去公安机关报案,那些只挣着工资的人民的公务员开着30多万元买的小车耀武扬威,根本顾不上办案,甚至和村干部相互勾结欺压老百姓……。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了……。实际上,我每年的收入都有4、5万元,我完全可以不管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诉我不能这样做,我不能对此置之度外。官逼民反,我不能让这些蛀虫们再欺压人了……。我知道我将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够引起官老爷们的注意,能够查办了那些贪官污吏,我将死而无憾,否则我将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他们……”听众席上爆发出一阵掌声,审判长急忙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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