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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存在问题与对策          【字体:
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存在问题与对策
作者:李宪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180    更新时间:2008-08-09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XX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就如何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对策。

   关键词:教育 人事制度 改革 问题 对策

 

一、XX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基本情况

教育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XX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自1998年9月开始全面启动。其做法是:

(一)理顺学校隶属关系,规范人事和经费管理。

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接受乡镇党委、政府和教育局的双重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由教育局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需要由政府行为解决的问题。在改善办学条件方面,对已列入国家教育工程项目的学校由教育局负责,未列入项目工程的由各乡镇负责。

在学校领导任免方面,全县初级中学以上学校的校长由教育局党委考察、考核,在征求乡党委意见后,由教育局党委任免;党支部书记由教育局党委考察,乡党委任免;完全小学的校长由各乡镇教学区党总支部考察,报经乡党委和教育局党委同意后由教学区党总支部任免。在教师调配方面,教育局负责制定师范毕业生分配方案和县乡教师调配方案,各乡镇负责本乡镇教师的调配。

为了保证有限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杜绝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现象,自1999年开始,全县的教育经费由教育局统一管理,县财政将全县教育系统的工资、公用经费拨付教育局教育经费专户,由教育局拨付各乡镇教学区,再由教学区拨付学校使用。为规范中小学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经县委、政府批准,XX县教育系统于2002年9月,成立了“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取消各学校的会计和出纳员,只保留一名报帐员。

〈二〉实行“三项制度”改革

1、实行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校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要求,教育局每学年结束后从思想政治、学校管理、工作成效等方面对校长任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校长任免和奖惩的依据。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校长予以续聘,并进行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另奖励一年的校长津贴;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校长予以解聘,扣发当年的校长津贴,同时另罚其相当于一年的校长津贴的工资;对考核结果为称职的校长予以续聘,但实行末位淘汰,初级中学和完全小学被末位淘汰解聘的校长每年至少2名。为调动校长、书记的工作积极性,自1998年9月1日起全县完全小学以上校长享受校长津贴。目前,校长津贴标准为县一中、二中校长每月160元,副校长每月120元;初级中学校长每月120元,副校长每月80元;XX县一小、二小的校长按初级中学的标准执行;完全小学校长每月80元。学校党支部书记按校长的标准执行。县财政和学校各承担50%,县财政承担部分直接计入工资按月发放。从2001年9月,全县中小学校长、书记和各乡镇教学区主任一律取消行政级别、完全实行聘任制。

2、实行教职工聘用制。教职工聘用制度在20名教职工以上的学校进行,聘用程序为校长公布认定的在编人员名单和教育教学岗位设置,聘任副校长及其中层领导等必备管理人员(中层领导由校长提名,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任命);由主管副校长或其他中层领导 选聘年级组长(段长)、教研组长,工勤人员等;年级组长(段长)在参聘教职工中选聘班主任、 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等。2003年9月,教育局在总结“三项制度”改革成效的基础上制定了《XX县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补充办法(试行)》,在县直学校和阿热勒乡学校实行了教师竞聘上岗制度。竞争上岗的对象是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行政部门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小学成立教师聘任机构,负责本校教师聘任工作,教育局成立督查组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竞争上岗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中小学校根据本校具体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目标,制定量化的考评标准、考评办法。考评包括考核和考试两个部分,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文化业务素质)、工作态度(积极性、主动性、事业心、责任感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工作情况(工作量、年度履职情况、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工作绩效(教学成绩、教学效果、教科研成果等),考核的重点是工作绩效;考试内容包括:学科教材知识、教法、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最新的教育信息、教育动态,重点考查教师的学识水平。对教师的考评,以考核为主,考试为辅,其重权分值为考核占70%,考试占30%。在教师竞聘中,45周岁以上教师全员聘任、35-44周岁之间的骨干教师可直接聘任,35周岁以下教师一律竞聘上岗。

3、实行教育岗位目标责任制。学校在学年初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将学校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制定出各岗位量化考核标准;学年末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方法和学校量化考核标准,对每位教职工年度工作进行认真、公正、合理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评优、晋升工资、评聘职称和兑现奖励工资的依据。教师实行结构工资制度,结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构成,奖励工资由教职工工资扣出的一定数额的津贴和学校从勤工俭学收入中提取的一定数额的资金构成。奖励工资依据量化考核结果,每年发放一次。

二、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1、人事制度改革的大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因教职工再就业和养老保险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制约了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2、人事制度改革不彻底、不到位,教育部门和学校还没有真正的人事自主权,学校按需设岗、定岗不定人的机制没有形成,“铁饭碗”、“铁工资”还没有从根本上打破。

3、教师竞聘上岗中,照顾的成份过高,特别是采取采取按年龄段“一刀切”的做法,不利于调动中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稳定骨干教师队伍,不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4、人事制度改革中实行的结构工资几乎只是教师原有工资的再分配,很难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激励机制。

5、教师分流十分困难。随着学校生源的逐年减少和集中办学步伐的加快,教师必然出现富余,未被聘用教师的分流问题将更为突出。

三、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对策

1、建立人事制度改革的保障机制,特别是要建立教师失业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在此基础上,实行全员解聘,竞聘上岗,真正形成保障制度健全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型学校人事制度。

2、学校实行经费包干,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学生数、班级数以及各种职称比例核定教育经费,除因政策性调资需要追加经费外,增人不增工资,减人不减拨款。

3、教育行政部门全权负责本辖区中小学校长的任免,校长全权负责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任免,学校建立按需设岗、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机制,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局面,使教职工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

4、以保障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中小学教师合法权益为前提,以保障公平、强调效率、保证稳定、鼓励流动、优化组合、确保待遇为宗旨,以按需设岗、以岗定人、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为主要手段,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5、建立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激励机制,教师实行基本工资加岗位工资、奖励工资的工资政策,上不封顶、下不保低,能者多劳,多劳多得。

6、在劳动就业保险管理机关,建立教师再就业指导机构,为教师再就业推荐适宜的工作岗位,引导落聘教师再就业。

7、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行政监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监督管理机构,对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改革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参考文献 

1、《XX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2、《XX县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补充办法(试行)》

注:此文获阿勒泰地区教育系统2003年调研课题二等奖

文章录入:qinggil    责任编辑:qingg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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