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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清江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字体:
江苏省清江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作者:江苏省清…    文章来源:江苏省清江中学    点击数:2432    更新时间:2015-01-23    

江苏省清江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组建家长委员会,是形成以学校为核心,辐射到家庭延伸到社会的三结合育人网络的重要环节,也是德育工作宏观决策和管理的需要。

第二条  学校德育工作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的重视,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与参与。检验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成效、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水平,既要看学生在校表现,还要看学生在社会上的表现。建立家长委员会,有助于对学生在社会上的表现进行指导、监督、评价、反馈、拓宽教育阵地,形成共同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推动学校教育工作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

第三条  随着社会科学文化的发展,人口素质的提高,学生家长的教育经验也越来越丰富,对教育也越来越关心。建立家长委员会,有助于发挥家长这一优势。

第四条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青少年良好思想品德形成过程中,以一种长期的潜移默化的形势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有利于指导家庭教育,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第五条  学校、家庭、社会的三结合教育是一项涉及面广,实施周期长,内涵广泛而又存在大量不确定因素的伟大工程。建立家长委员会,有利于集一批热心于下一代教育的有识之士,在做好实际工作的同时,对学校教育、校外教育,特别是学校德育整体化、网络化进行探讨和研究。

第六条  劳动教育是德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途径。建立家长委员会,有助于开辟劳动实践基地,让学生在社会大课堂中接受教育和锻炼。

 

   质

 

第八条  家长委员会是联系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桥梁,是实现学校德育整体化、全程化的纽带。

第九条  家长委员会受学生变动的制约,属社会性群众团体。

 

  能

 

第十条  建立家长代表视察日制度,轮流组织家长每学期一次全面考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听取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介绍,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

为学校(年级、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出谋划策,提供有关信息;

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以形成良好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育人环境;  

指导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协助学校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参与研讨学校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协同学校提高办学质量,从物质和精神上积极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为促进教育改革,提高社会声誉而努力;

协助学校宣传和表彰教职工中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学生家长中的尊师重教典型、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会、家长接待日活动、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家庭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使家长了解并配合学校贯彻实施德育大纲,改进家庭教育的方法。

第十一条  由主任制定工作计划及组织活动。工作计划须由各委员和学校相应部门共同讨论通过。

第十二条  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会议1-2次,讨论、落实、总结委员会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  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家长会,并通过家访、校访加强联系,交流信息,保持学校与家庭、社会的经常性联系,监督、评价、考核、反馈学生在校内外的表现。

第十四条  督促落实《家长日常行为规范》,通过家访或组织集中学习、指导家庭教育,提高家教水平;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第十五条  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热心支持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建立教育网络,在学生处于学校、家庭都不能照管的失控状态时,统筹安排和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六条  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帮教网络,配合学校、家庭、社会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

第十七条  组织热心于下一代健康成长的有识之士检查、研究、协调学校的德育工作,定期到校与师生座谈,作形势报告,及时解决学校德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第十八条  积极争取各单位对学校德育工作的支持。

 

  构

 

第十九条  本会采取个人会员制,本校家长凡赞成本会章程都可以成为本会会员。具备下列条件者,都可被选为本会委员。

(一)关心本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学生家长。

(二)经本校领导、年级或班级教师推荐的各界人士。

(三)能如期参与本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学生家长。

第二十条  学生家长委员会分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

班级家长委员会由3—5人组成,委员为在校就读生的家长,热心学校教育、有积极社会影响、对子女教育比较成功、有时间精力保证,经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

年级家长委员会由12-20人组成(平均每个班1人),委员在本年级的班级家长委员会中产生,有一定组织能力、关心学校发展和建设、对下一代教育有一定见解,经年级管委会、班级家长委员会推举产生;     

学校家长委员会由7-9人组成,在年级家长委员会中产生,有较强组织能力、关心学校发展和建设、对教育问题有见解,经分管校长、德育处、年级管委会、年级家长委员会主任推举产生。

委员会委员在一年内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或工作,即视为自动退职;每届学生阶段学习期满,其家长委员会即自行解体。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江苏省清江中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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