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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待遇留人”真正灵起来
作者:张以瑾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1621  更新时间:2014-07-03 09:10:18  文章录入:mredu  责任编辑:mredu


  就贫困地区师资现状来看,在根据地方需求“出招”的同时,我们还应考虑政策举措的适宜性,尤其是与人相关的适宜性。比如,实行定向委培政策,以及恢复地方师范学校,属于就地培养人才的思路,在激发地方读书人从教意愿的同时,能够自然而然地壮大教师队伍。尤为可贵的是,这样培养出来的教师对当地教育会更有归属感和认同感。相比之下,国家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生固然有服从分配的义务,但如果强制性地分配最偏远、最艰苦的地区,而且规定若干年的服务周期,很难保证他们在经过重重“必须”之后,对贫困偏远地区的教育还有多大热情。

  也许有人会说,艰苦贫困地区提高工资待遇还是招不来教师,不得已就需要强制性分配。但就全国范围来看,目前所谓的“待遇留人”,无非是艰苦贫困地区的教师每年多收入几千块钱,而且并不能动态地体现服务年限以及所在地区的艰苦、偏远情况。实际上,“待遇留人”之所以不灵,原因就在于待遇不高,而且待遇过死。如果让艰苦贫困地区的教师工资,实质性地高于其他地区教师工资,而且根据服务年限和所在地区的艰苦、偏远程度逐年递增,那么自愿到这些地区从教的教师应该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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